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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宣教 >> 查经资料 >> 《创世纪》 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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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J. Young:      《创世纪》 的开篇


I. 《創世記》的性質





關於《創世記》第一章,我們可以提出很多問題。

有很多問題,我們不會回答。

例如;這章與科學家所說的。

更重要的是﹕《創世記》第一章的性質。

很多學者說﹕本章是神話 (myth)。

因此﹕考慮《創世記》第一章的性質是很重要的問題。



1. 創世記是聖經 (Genesis Is Scripture)



《創世記》第一章是聖經的一部分。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保羅的意思,是包括創世記。

不只是古代傳下來的文件﹕其他民族有這些文件。

不只是希伯來民族的創造故事 (cosmogony)。

《創世記》是屬於《聖經》的一卷書。

我們如何對待《創世記》?《創世記》是聖經﹕這是我們的前提(預設)。

沒有中立的可能。認為自己是中立﹕自欺欺人。

我們要就是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要就不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2. 創世記是獨特的 (Genesis Is Unique)



現代聖經批判學者﹕辨明每一段《聖經》是屬於那一類別的文字。

例如﹕創造的故事﹕cosmogonies。《創世記》第一章如何符合這類別?

我們的立場﹕《創世記》是獨特的。

沒有文件可以與它比較﹕巴比倫人,Sumerians,埃及人。

如何解釋《創世記》的獨特性?



現代學者的解釋範例之一﹕Von Rad與其他德國學者。

以色列人不全部被擄到巴比倫。

十二支派中,有六支派從沒有下埃及。

利亞與拉結的後代下去埃及,後來與回到迦南地與六支派同住。

如何使十二支派團結?宗教信仰。

他們的上帝﹕耶和華,他們稱作「他」,他們相信這一個神明;這信仰使一個鬆散的邦聯成形。

他們定居在巴勒斯坦,受鄰近的迦南民族影響。

迦南人是多神論者,向自然界下拜。

以色列人受這些宗教的誘惑。這樣,自己民族的獨特性會受損害。

可是以色列的祭司試圖從迦南民族借來的觀念中,除去所有多神論的因素。

在這個過程中,必須解釋世界是如何被造的。

創造故事始於Mesopotamia,經過迦南人過濾後,才由以色列族採用。

以色列的祭司們不斷再煉淨,除去多神論的沉澱。最後的結果﹕《創世記》第一章。

再者(德國學者)﹕創世記第一章是兩個故事的混合品﹕

(一)作為故事。「事就這樣成了。」「上帝將…分開。」「地就發生…。」

(二)話語故事。「上帝說﹕…」;「上帝說﹕…」

結果﹕這混合品根本就不是(由摩西寫下的)上帝的話,乃是祭司派的創造故事文件 (Priestly document)。

這種的解釋,是不能解釋任何事物的解釋。

不可能解釋﹕希伯來人如何能寫出這樣純真的創造記載?

其他更繁榮,文化程度更高的民族,不能寫出?

早期希伯來民族文化程度不高。其他民族(甚至希羅文化,如 Ovid的

Metamorphoses)都只能寫出多神論的創造故事。

我們的進路﹕反守為攻﹕向不信的學術挑戰。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問題質問他們。

你們如何解釋創世記的獨特性?





3. 上帝曉喻,事情成就 (Fiat and Fulfillment)



第一章的開始說﹕上帝創造天和地。

整章的結構﹕曉喻與成就 (fiat, fulfillment).

(1)上帝的曉喻 (Fiat)﹕

「上帝說﹕」 (And God said)

「要有….」(Let it be…)

(2) 以成就 (Fulfillment) 完成﹕

「就有光」;「上帝就把光黑暗分開了」。

「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

(3) 然後好幾次﹕「事就這樣成了。」好像說明上帝自然自在的成就這些事。

這個 Fiat & Fulfillment 的創造,在古代文化中是絕對獨特的。

雖然,在 Sumer 民族文件中有幾句話似乎暗示以曉喻 (fiat) 創造,可是不能與《創世記》第一章比較。





4. 上帝的滿意 (Divine Satisfaction)



我們好幾次讀到﹕「上帝看著是好的。」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第一次﹕創造光。

最後一次﹕31節﹕「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創造者滿意祂所創造的﹕

不是因為被造物是離開上帝獨立存在的美物 (something good that exists apart from God),而是因為宇宙就是上帝設計的樣子 (the creation was precisely what God wanted it to be)。

上帝的旨意成就了。祂對祂自己手所做的工感到滿意。

詩33﹕9﹕「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He spoke and it was done; he commanded and it stood fast.” (Psalm 33:9)



再者﹕注意本章將焦點放在「上帝」身上。

上帝在每一節都是動態 (active)的。本章完全是上帝單方面的作為 (monergism)。

上帝創造;上帝說話;上帝看著;上帝分開;上帝命名(稱…)。

只有兩次「上帝」一字不是主體 (subject)﹕上帝的靈在水面上運行。

因此﹕從開始到結束,上帝是每一句話的主體。



我們要避免誤會﹕上帝的動態 (active),不是以巴特 (Karl Barth) 的意思理解。

不是康德 (Immanuel Kant)以來的動態哲學 (Activist philosophy) 的意思﹕這種的動態觀念是與形而上學 (metaphysics) 對立的。



《聖經》所記載的上帝是動態的﹕

《聖經》所記載的動態上帝,是上帝自己。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所強調的不只是創造。所強調的是上帝(與創造一樣的重要)。

是上帝—本質上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上帝—在從事創造的工作。這是《聖經》所強調的。

現代神學趨勢﹕

強調上帝是行動的上帝 (God who acts),不強調上帝是自有永有的 (God who is)。

學者們認為﹕希伯來人對這些形而上學的問題不感興趣。

可是,我們今天如何知道希伯來人問了什麼問題,沒有問那些問題?

有學者認為他們對形而上學不感興趣﹕他們不問﹕「上帝是誰?」,只關心看見上帝的行動 (seeing God acting)。

可是這不是《聖經》的觀點。

行動的是上帝﹕是上帝,創造宇宙的上帝,在行動;《創世記》第一章所說明的是這位上帝—這與現代巴特神學的教導有天淵之別。



創造的記載分幾段 (strophes) 。

每一段記載一天。

第一章有六段。第二章記載第七天。上帝「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





5. 《創世記》是詩?是神話? (Is Genesis Poetry/Myth?)



有些福音派學者試圖從《創世記》清楚的記載逃避。

他們說﹕《創世記》頭幾章是詩,是神話。

我們不需字意的解釋。

接受《創世記》是詩,可以除去一些困難。

有些學者說﹕基督復活的記載也是詩,也是神話。福音書的作者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相信有神蹟發生;乃是寫了一首詩,說明基督仍然活著(不是說身體復活)。

這樣解釋就能除去現代科學帶來的解經困難。



我們的立場﹕事實上﹕

這樣解釋《聖經》,等於摒棄基督教信仰。

這樣的解釋,等於逃避《創世記》記載的事實。

(Not facing up to the facts.)

福音派這樣作,是膽小的作法。



創世記不是詩。

聖經裏不乏讚美上帝創造的詩﹕詩篇104,和約伯記一些部份。

他們和《創世記》第一章在本質上截然不同。

《創世記》第一章沒有這些詩的特性。

因此,認為《創世記》第一章是詩,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若要說﹕「我覺得《創世記》有深奧真理 (Genesis is profoundly true),可是它是詩。」不如這樣說﹕「我相信《創世記》自稱是歷史記載,可是我不相信這記載。」這個觀點正視了《聖經》,因此這種學者是更佳的解經家。



因此﹕福音派的學者若要堅持接受進化論,與非信徒一樣,而為解決難題而說《創世記》是詩,是神話,不是事實的記載,這樣的學者不可能作誠實解經的學者。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1, “Introductory,” pp. 11-19.)











II. 創1﹕1與全章的關係





1.現代聖經譯本的做法



創1﹕1與第一章全章有什麼關係?

「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簡單,無比的深奧。

可是一些現代譯本並不這樣翻譯。

(1) RSV在注腳裏這樣翻譯﹕

“When God began to create.” (當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

(2) Westminster Study Edition of the Holy Bible (與Westminster 神學院無關):

“When God began to create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3) Moffatt Bible: “This is the story of how the universe was formed. When God began to form the universe…”

把創1﹕1說為 temporal clause.

Temporal clause本身是不完整的;需要另一句話來完成它。這句話在第三節﹕「上帝說﹕要有光。」 “Then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這句(3節)是獨立的句子。文法上,可以獨立。

還有﹕第二節的括弧 (parenthesis)。

因此要這樣翻譯﹕「上帝開始創造天和地的時候,那時地是空虛混沌,黑暗充滿著淵面;上帝的靈在水上運行;然後上帝說,要有光。」

“When God began to create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then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abyss, and the Spirit was hovering over the waters; then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可是若採取這樣的翻譯,我們就否定了絕對的創造 (absolute creation)。

這樣說,否定了上帝是從無創造萬物的 (creation out of nothing)。

這樣說,等於說﹕上帝開始創造工作的時候,祂用作創造的物質已經存在。

Herman Gunkel (德國學者)說﹕你如何翻譯創1﹕1都沒有關係。

可以當作 temporal clause,也可以當作 independent statement 翻譯。

我們的立場﹕關係可大!

若接受 temporal clause 的說法,就等於說﹕《創世記》第一章沒有教導上帝創造天地。



還有另一個危險﹕我們常常喜歡《聖經》符合我們的神學宣稱。

可是我們不可玩弄《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神學立場。

我們必須調整我們的神學立場,來支持《聖經》所說的。

因此,神學家必須不斷的審查自己的神學(信仰),看是否符合《聖經》的教導。

《聖經》若說上帝創造,我們就必須相信。

《聖經》若說上帝沒有創造,我們就必須如此相信。





2.「起初」與「創造」



事實上聖經說了什麼?《聖經》有沒有教導上帝創造?

Julius Wellhausen (新派documentary hypothesis 大師) 也說﹕上面的翻譯法(將1﹕1視為 temporal clause)是走頭無路的作法 (desperate)。

Temporal clause 的翻譯法完全不正確。

文法上,不是不可能。現代翻譯著認為﹕希伯來文要求我們這樣翻譯。

可是,我們的立場是﹕事實並不如此!

《創世記》1﹕1頭兩個字是﹕

B R A (起初)

B R A (創造)

這樣的措辭是故意的。

意思是﹕「創造」一字的意義,在於「起初」一字。

同樣的,「起初」一字的意義,在於「創造」一字。

Massoretes 在兩字中間加了 accent,意思是﹕要稍停。 (Disjunctive accent.)

因此﹕所有古代的翻譯本都將兩個字分開,譯作﹕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起初上帝創造天和地。」



為什麼現代譯本要翻譯成﹕「當上帝開始創造的時候…」呢?

真正的原因﹕巴比倫的創造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當在上地天還沒有定名,在下的地也沒有名稱的時候…」

“When on high the heavens were not named, and below the earth had not a name…”

(這樣持續七行)。

然後還有一個 temporal clause。最後在第九行,才有 main clause.

就是說﹕1-7行是 temporal clause, 第8行也是,到第9行才是獨立的句子。



現代學者﹕巴比倫故事既然是這樣開始的,《創世記》是類似的古代創造故事 (cosmogony),因此一定也是這樣開始的。

可是﹕希伯來文並不是這樣開始第一章。聖經是說﹕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希伯來文造句的特徵之一是簡單,相配 (coordination);與德文,希臘文,拉丁文大不相同。

因此,創1﹕1的宣告既簡單又宏偉﹕「起初,上帝創造…」





3.絕對(萬物)的開始(起初)



「起初」是相對的﹕是什麼的起點?

有學者說﹕是人類歷史—就是我們看得見的,在我們眼前演譯的歷史—的起點。

可是﹕「起初」一字的內容,由「創造」一字 (bara’) 決定。

「創造」一字的內容,也由「起初」一字決定。

這裏「起初」的意思,就是絕對的起初(宇宙,一切事物的起初)的意思。

就像約翰福音第一章﹕「太初」是指絕對的起點,萬物的起源。

「起初上帝創造」﹕「創造」,只有上帝可以作主體。聖經從來沒有說人能創造。





4.「創造」 (bara’) 一字



創造的意思,就是產生新的事物 (production of something fundamentally new)。

上帝創造天地,人,海裏的魚;以賽亞預言,上帝將創造新天新地。

聖經從來沒有說上帝用什麼物質來創造 (bara’)。

上帝不是用塵土來創造人的。

「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2﹕7)。

The Lord God formed man out of the dust of the ground (Gen. 2:7).

用的是另外一個字。

可是bara’ 一字的意義比較狹窄﹕創造新的東西。不像我們用創造的方法﹕創造(創作)房子,圖畫等。

這裏說到的,是絕對的創造。





5.上帝與世界



「上帝創造天和地」是什麼意思?先說不是什麼意思﹕

(一)不是指﹕上帝用祂自己的一部份來形成天地。天地不是上帝本性的放射 (an emanation),也不是藉上帝放射自己而成 (emanated)。

(二)不是指﹕創造的物質預先存在。

乃是指﹕上帝以祂自己的旨意,使先前不存在的事物成為存在。

God willed the existence of what formerly had no existence.

我們不可能掌握這真理。因為我們是有限的,我們是被造的。

只有上帝才可能創造。這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

人們說他們相信上帝的時候,他們究竟相信怎麼樣的一位上帝?

他們的上帝是誰?

《聖經》的上帝,是能(從無有)創造的上帝。

這是不可思議的真理。

我們不可能創造。

我們若要造什麼東西,必需有材料;我們只不過給這事物它的形狀而已。

What we really do is form it or fashion it into something else.

我們是工匠 (craftsmen),不是造物主 (creators)。

上帝所作的我們不能作。

全能上帝只需要意旨 (willed) 某件事情,事情就這樣成了,事物就這樣存在。

我們如此相信,是因為我們信任上帝。

我們不知道這事(創造)如何是可能的。我們不可能解釋創造。

世界上沒有類似的事情 (analogies) 可以作比較。

可是我們必需相信上帝創造萬物。

不然的話,我們所相信的所謂「上帝」,只不過是宇宙歷史過程的一部份而已。

這位「上帝」只是包圍我們的宇宙歷史過程的一部分。

若是如此,它不可能幫助我們。它只比我們大一點,它是宇宙整體的一部分。

那麼它與我們都在同一個宇宙裏。

宇宙就沒有準則。宇宙就沒有絕對真理 (absolutes)。

所有的現代神學,現代倫理都可以接受,因為上帝只不過是宇宙過程的一部分。

(注﹕1995年「上帝的敞開性」 Openness of God, open theism 就是這種神學。)

所以,上帝不論是活的或是死的,它都不能幫助我們。

今天我們認為「對」的,明天可能「不對」。我們就為今天活就夠了。



可是﹕《聖經》並不是這樣教導!聖經說﹕上帝創造了萬物。

因此﹕生命有意義,宇宙有不變的絕對準則。

上帝告訴我們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因此,生命有意義。

因此我們相信這位上帝的人可以說﹕人生存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和永遠享受祂的同在。

這位上帝若是創造者,我們就必須為祂的榮耀而活。祂創造了天地。



「天和地」﹕就是萬物,萬有的意思,特別指「地」。

創1﹕1的「天」,就是指「萬物,除了地以外」。

「和」 (and) – 連接詞讓「地」突出。

以賽亞1﹕1﹕「猶大和耶路撒冷。」意思是﹕「猶大,特別是耶路撒冷。」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上帝創造了天,特別是地。」

因此第二節演譯主題﹕「地是…」 (And the earth…)



總結﹕創1﹕1是函蓋萬有的創造宣告 (a general comprehensive statement of the fact of creation)。在巴比倫或任何古代文件是找不到的,只有在創世記第一章。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2, “Verse One and the Chapter,” pp. 20-28.)





預告﹕

《創世記》第一章是歷史嗎?

「歷史」 (Historie) 與「歷史」(Geschichte)

巴特 (Karl Barth) 解釋的錯誤

地球原始的狀態

《創世記》和其他古代創造故事 (cosmogonies)



III. 創世記第一章是歷史嗎?





《創世記》第一章的詳細記載﹕第2-31節。

第2節與第31節的對比﹕從混亂 (chaos) 到整齊的世界 (cosmos)。

混亂 (chaos)就是指地球還沒有成形的原先狀態。

宇宙 (cosmos)就是指創造完成的宇宙。

這點上我同意 Von Rad 的說法(參後者的創世記注釋)。



第2節形容混亂 (chaos)﹕這點可能被誤解。

不是 “out of order” (失控)的意思。

希臘文 chaos = the original unformed state of the earth地球還沒有成形的原先狀態。

第2節﹕“Now the earth was desolation and waste,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abyss. And the Spirit of God was hovering over the waters. Then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創世記》用三句話形容還未成形的地球。

1.地是空虛混沌。

2.淵面黑暗。

3.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那時候,人不可能住在地球上。

可是,這並不意味著地球有什麼邪惡。

《創世記》1﹕2三句形容的話要從第三節理解﹕「上帝說,要有光。」

意思是﹕當上帝說「要有光」的時候,地球已經有這三方面的狀態。

我們有理由相信,地球是這樣從創造主的手中被造的。

因此地球從絕對創造的時候,到上帝說「要有光」的時候有這三方面的狀態。

兩者之間有多長時間?沒有人知道。… (「補罪說」Restitution theory﹕從略。)



第二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巴特 (Karl Barth) 說﹕這裏不是描述地球先前的狀態。

若是,則 必須面對兩難﹕

(一)地球被造就是這樣子,因為上帝這樣造它。或﹕

(二)地球是獨立成形的,不是靠上帝創造的。

巴特﹕上帝並沒有這樣造地球,因為第2節形容的是邪惡的狀況。

(巴特借用了另一位德國學者的解釋。)

第2節並非形容地球先前第狀態,而是形容一個先前的邪惡的狀態;地球也可能再次墮落,回到這狀態裏。這樣,兩難就解決了。

(楊以德對巴特的批判﹕)我們要面對嚴重得多的問題﹕

巴特用兩個德文字,Historie, Geschichte(兩者都是「歷史」的意思)。

除了英文以外,很多西方語言有兩個字代表「歷史」。

(一)德文的 Geschichte = 英文一般所指的「歷史」。

(二)可是德文還有 Historie, Historia 一字,也是「歷史」的意思。



「歷史」 (Historie) 與「歷史」(Geschichte)



現代神學思想(包括巴特)中﹕

(一)Historie = 我們一般的「歷史」。

Historie 是曾經發生的事件,不論事情重要與否。

(二)[ 巴特﹕] Geschichte = 不是在地上曾發生的事。

Geschichte = 另類的歷史。

那是怎樣的歷史?巴特從沒有提供定義。

不過我們可以發現這字的用法。



現代哲學,神學堅持﹕

(一)我們對周圍事物的認識,乃是現象。 (phenomenon)

我們透過五官認知,可是這並不是事物的真相。 (real thing, Ding in sich)

(二)事物的真相 (the thing in itself, Ding in sich) 是在外面 (out there),在真理界 (noumenal realm, 中國稱「彼岸」)。上帝在那裏。我們對這個外面 (out there) 一無所知。外面 (out there) 這個境界被稱為 Geschichte。

因此,當新正統派者(巴特派) (neo-orthodox, Barthian) 說﹕

「我相信基督復活」,「我相信基督是童貞女所生」,他們並不是說,復活,童貞女生子是 Historie 裏發生的事;而是在 Geschichte境界的事情。



美國聯合長老會 [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SA, 現名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U.S.A.) ] 在1967年發表新的信仰告白,以這種新宗教取代正統基督教信仰。這些神學上的發展,對如何解釋創世記第1章都有密切關係。



例如﹕上帝使人和好的作為。

基督徒相信神人和好的教義,這是上帝的作為。

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流血滿足了上帝的公義要求的時候,因罪而傾倒忿怒的上帝,就與祂的子民和好了。因此上帝可以公義的赦免他們的罪,而我們以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為榮。《聖經》在這方面有豐富的教導。

可是,新的長老會《1967信仰告白》稱﹕ [Confession of 1967, Presbyterian Church (USA)]上帝與人和好的作為,是超越我們理論所能探索的,在「上帝愛的深處」的真理。 (A truth in the depths of God’s love.)

意思就是﹕是在彼岸 (noumenal realm),在 Geschichte 範圍裏的事。

你可以稱它「上帝愛的深處」。若是超越理論所能達到的,我們就不能講論它。

這等於以現代神學取代基督宗教,以另一個「上帝」取代聖經的三一上帝。

你我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我們可以講論所有上帝在《聖經》裏自我啟示的事。

你我確實知道上帝與人和好的作為。我們可以講論所有上帝在《聖經》裏啟示關於神人和好的事。

可是我們眼見一個歷史悠久的長老會宗派,以一個新的宗教加之於其上。

而一般其中的牧師完全沒有知覺。

(譯者注﹕自《1967信仰告白》發表以來,情況並沒有改善,只有每況愈下。)



回到巴特﹕《創世記》的記載主要是 Geschichte。意思是,完全不是正統基督教所說的創造。《創世記》是一種不尋常的歷史,或說﹕根本不是歷史 (unhistorical)。

事實的真相是﹕巴特否認了正統的創造論,好使他能將一種現代哲學加在《創世記》上。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巴特 (Karl Barth) 解釋的虛妄



我專注巴特對《創世記》1﹕2的解釋,因為他的解釋影響了很多當代的解釋。

巴特堅持﹕第2節不是形容地球先前的狀態,而是形容罪的狀態、離經背道的狀態 (apostasy)、背逆的狀態。而地球可能再次墮落到這狀態裏。

可是,這並不是第2節所指的。巴特外加了哲學立場在第2節上。

這哲學立場今天十分普遍;是這樣說的﹕希伯來人要講論創造時不能直說,好像我們直說一樣;他們必須借用神話。

(楊以德﹕)我從來不了解,為什麼要把這項限制外加在希伯來人身上!

他們若不能直說創造,而被迫用神話,那麼他們如何能直說上帝,而不用神話?

他們怎能說到罪與贖罪,而不用神話?

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奧秘都是奧秘。

我們若不能直說神秘,我們如何能確定我們真的了解這些奧秘?

可是﹕我並不認為希伯來認必須使用神話才能說到創造。

《創世記》就是直說創造!

我們今天面對的是﹕世俗的哲學,神學理論,加在《聖經》上。



(楊以德﹕)我的歷史觀與巴特的截然不同。

根據巴特,創世記的歷史記載,根本不是歷史記載。

我們不能視它為與真正發生的事件有關。

相反的,我們基督徒的歷史觀必來自聖經。

歷史就是曾經發生過的事﹕不論我們人可否控制那些事。

歷史就是歷史,因為它曾發生過,而不是因為有什麼古卷留下來告訴我們。



那麼,我們怎能確定知道,《創世記》記載的事曾經發生過?

答案﹕我們必須視《創世記》第一章為聖書(聖經)。

當然,只有上帝才能告訴我們關於創造的事。

基督徒都相信,上帝已經在這方面向人啟示。

我們所面對的,就是上帝的特殊啟示 (special divine revelation)。
今天的神學問題何在?就是﹕究竟有沒有上帝的特殊啟示?

聖經說﹕「」(詩篇103﹕7)。

《聖經》要就是上帝的啟示,不然是希伯來民族暗中探索,是他們努力的結果罷了。

我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立場,即聖經要求我們接受的立場是﹕上帝有向人啟示。

上帝曾告訴我們祂創造宇宙。我們相信上帝的創造是歷史事實,曾經真正發生,因為上帝如此說。

這裏牽涉到的,當然是對上帝正確的觀念。

所牽涉到的就是基督教有神論立場 (Christian theistic position)。

(譯者按﹕楊以德 E.J. Young 和范泰爾 Cornelius Van Til 所指的 Christian theistic position,就是基督教整體的宇宙觀,或聖經的宇宙觀,或基督教信仰的整體。)



我們相信上帝。

我們相信《使徒信經》﹕「我信全能的父上帝。」

我們是心口如一的相信的。

根據現代神學的觀點,你不可能相信這樣的一位上帝。

可是按照《聖經》的觀點,我們只可能相信這樣的一位上帝。

因此﹕我相信《創世記》是歷史的記載,是上帝向人的啟示。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3, “Is Genesis One History?,” pp. 29-35.)



IV. 地球原始的狀態


學者們告訴我們,《創世記》1﹕2是神話的寶藏。

「地是空虛混沌。」這兩個希伯來文字發音很相似。

非尼基人 (Phoenicians) 或其他民族有類似的神明觀念。

又有學者認為﹕「深淵」的觀念是指原始的海洋;暗示以前有邪惡的勢力存在。

所有古代的創造故事裏,神明都要勝敗邪惡的勢力。

混亂的海水(淵面,混沌)代表邪惡的勢力。

在巴比倫的創造故事裏,神明勝敗了邪惡的勢力。



(楊以德回應﹕)創1﹕2﹕「深淵」只指原始的海洋。

地球被水淹蓋。這裏並沒有任何「邪惡」的含意。

「深淵」﹕就是當時的情況。

有黑暗遮蓋著淵面。

「黑暗」也沒有暗示「邪惡」的神學意義。

因為上帝立刻說﹕祂指派「靈」到黑暗裏﹕

「上帝的靈運行在水上。」 (hovering over the waters.)



非尼基人的神話﹕有一個「世界蛋」 (world egg) 裂開,天和地由此生出。

有學者認為我們應該如此翻譯聖經﹕

「有大風在水上吹。」 (“A mighty wind was rushing over the waters.”)

可是這裏有 participle,所以這樣翻譯是不可能的。



我們應該翻譯「上帝的靈運行」 (hovering),好像鳥在巢上面飛翔。

同樣地,上帝的靈保守一切在祂的掌管之下 。(The Spirit of God is holding all things in control.)

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創1﹕2在形容一個邪惡的狀況;

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上帝在任何事物上失控,任何事物在上帝的掌管以外,或上帝對任何事物不喜悅。

不是的。事情的真相是﹕從「絕對創造」時,到上帝說「要有光」之前,宇宙的真相就是這三方面﹕

「地是空虛混沌,

淵面黑暗;

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1﹕2)





創世記和其他古代創造故事 (cosmogonies)



那麼我們可以問﹕《創世記》第一章和世界不同的創造神話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很多學者認為﹕《創世記》的記載,是巴比倫故事經過提煉後的成果。

19世紀﹕巴比倫石版被發現時,有一本書面世﹕《巴比倫的創世記》(The Babylonian Genesis)。

意思是﹕很顯然地,《創世記》的故事是從巴比倫借來的。

希伯來的祭司們從巴比倫帶進這些觀念,寫入《創世記》第一章裏。

近年來,有人修正這理論﹕這些巴比倫的觀念是透過迦南人傳到以色列的。



(楊以德的批判﹕)

所有這些比較的嘗試都是失敗的。

上帝若是創造主,創世記第一章若真正記載了事情的真相,那麼上帝肯定很早就會向人啟示這些事。

人會將這些事傳給後裔;

洪水之後,人會傳給「應許的族類」,和那些不在「應許的族類」裏的後裔們。

我們可以理解,在非信徒中間,真理會被歪曲,與迷信混雜。

就算在今天,我們知道謠言是如何散佈的。

口傳 (oral tradition) 從來就不是最可靠的。

因此,在不信靠真神的民族中間,真理會被歪曲,有迷信的成分混雜在其中。



因此,在巴比倫的故事中,有些成分是真理,有其他成分是虛假的。

其他的創造神話 (cosmogonies) 也是如此。

有些真理成分保存在其中,因此,《創世記》與巴比倫的創造神話之間有相同點。

全世界的民族中有不同的創造故事,其中包含一些宣稱與觀念是符合事實的。



最近有一本書討論這個問題。

作者論到南太平洋群島 (Polynesia) 和夏威夷民族的創造故事,把它們與古代近東的創造故事比較。

這些的故事都有一些成分,反映出上帝起初向人類啟示的真理。



我相信,上帝揀選了人,把這些資料寫下來;甚至可能在《創世記》之前就有口傳 (oral tradition) 或筆傳 (written tradition)。

無論如何,我相信上帝使用摩西將創造的事記錄下來。

摩西是被默示的作者,上帝保守他所寫的沒有謬誤。

因此《創世記》第一章是從上帝而來的啟示,遠遠超過任何古代民族的創造神話。

因此我們必須以相信它是真理啟示的態度來讀它。



回到《創世記》1﹕2﹕這裏有三個 circumstantial clauses。

Circumstantial clause,或 nominal clause,就是形容一個情形的clause。

並沒有記載任何行動。

Verbal clause就記載行動。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是verbal clause,因為它形同了一項行動。

可是下面的三個 clause(1﹕2)只是形容事物的;裏面沒有行動。

「地是空虛混沌的,

淵面是黑暗的;

上帝的靈在水面上運行著。」

“The earth was desolation and waste;

Darkness was on the face of the abyss;

The Spirit of God was hovering over the waters.” (楊氏英譯)



這些是 descriptive clauses。它們形容 (modify) 一個主要的動詞 (main verb);文法上,這個主要動詞出現在第三節﹕

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4, “The Primeval Condition of the Earth,” pp. 36-39.)







V.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這是上帝創造的第一行動,祂將宇宙造成今天的狀態。光,是一切事物的基礎。可是讀者會問﹕沒有太陽,光從哪裏來?以前有人認為這是科學的錯誤,可是今天沒有人再這樣說了。上帝故意在這裏暫不提到太陽。



上帝要人知道,光是從祂而來。人理當敬拜上帝,不應敬拜太陽。

古代的世界,是一個拜太陽的世界。

埃及文字說到一個神明,稱為 Ra,是太陽神。

赫人 (Hittites) 說有一個人,後來成為一個太陽。

在古代近東文化,太陽是很重要的。

在近東地區,太陽整天照著,罪人只需提起頭來,就看見太陽在天上,很容易會拜它為神。

可是我們須認識光(所有生命必需的基礎)是上帝所賜的,不是太陽賜的;因此上帝先提到光,後來才提到太陽。

[ 關於這光與太陽的關係,到討論第四天時我才提到。]

無論如何,顯然地,宇宙有光不是從太陽來的。

今天我不認識誰會說,這是科學上的錯誤。

可是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上帝說﹕「要有光。」這是什麼意思?

言語是從心性的 (psychical),可是說話的器官卻是肉體的一部份 (physical)。

我們需要口,舌,唇,齒等才能說話。

可是話語本身,不一定是肉體性的。

我們在做夢時也講話,不是嗎?

那些是話,當然不是普通日常說的話。



因此,在《創世記》讀到「上帝說話」時,我們必需認為這是擬人法。

[擬人法,anthropomorphism,英文意思是﹕按照人的形象。]

這裏不僅是擬人法那麼簡單。



上帝是無限的 (infinite)。我們不能為祂畫界限。

我們是有限的 (finite)。

當我們講論上帝時,我們只能從有限的被造物角度講論祂。

因此我們所有想到上帝的意念,雖然可能都是對的,不過只是有限的人的思想。

我們不可能窮究上帝自己本身 (We cannot comprehend God as he is in himself.)

上帝是不可知(不能窮究)的,上帝的不可知性 (the incomprehensibility of God) 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我們可以思想的,只限於上帝已向我們啟示的思想。

我們不可能掌握到,上帝自己本身是怎樣的。 (We cannot grasp him as he is.)

因此,我們用人的語言來形容上帝;我們說﹕「上帝說﹕」。

這裏的意思不是說﹕上帝用了希伯來文講話。

甚至不是說﹕上帝講了一些聽得到的字(聲音)。

我不肯定這裏所指的是什麼。

可是,意思肯定是﹕上帝真正地說話 。(There is a genuine divine speech.)

而人的言語乃是從上帝的話語而來的。(Human speech is derived from divine speech.)

這是我們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結果之一﹕正如上帝說話,我們也能說話。

(As God speaks, we also can speak.)



可是這裏不只是擬人法。因此意思是﹕

上帝定意﹕生命要存在。 (God willed the existence of life.)

我們可以從林後4﹕6看出。保羅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英文欽定版 (KJV) 這樣翻譯﹕

“For God, who commanded the light to shine out of darkness, hath shined in our hearts.”

可是希臘文的意思是﹕

“But God, having said light from darkness shined forth, hath shined in our hearts.”

換言之,正如上帝說過﹕「要有光」,照樣上帝在我們的心裏照了重生之光。

In other words, just as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so also God has shined in our hearts with the light of regeneration.

「讓光從黑暗中照出。」 “Let the light shine forth from the darkness.”



上帝在這裏真正地說話;上帝又表達了這個意思﹕

「讓光在,光就在了。」 (Let light be, and light was.)

「事就這樣成了。」 (And it was so.)

光的創造,是如此迅速地,清晰地記載。

上帝觀看光。

上帝看光是好的。

這裏是本章惟獨一處(第31節除外),說到上帝看的時候用了客體 (object)。

第31節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其他多次只說﹕「上帝看著是好的」,並不提客體(意即﹕不提上帝看著什麼。)

因此我們看見,從第二節的混沌 (chaos),到第31節完整的宇宙 (cosmos),兩種狀況之間的對照是多麼強烈。



因此﹕上帝創造光,是除去混沌的第一步。

上帝逐步預備世界,好叫人能住在其中。

上帝將光與黑暗分開。

清注意﹕「日」這個字在第節有兩種用法。

[1] 「日」分辨有光的時段和黑暗的時段。

[2] 「日」包括了有光的時段和黑暗的時段。

兩次都用了同一個希伯來文字。

創2﹕4「日」又有另一種的用法﹕

[3] 「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

“In the day of the Lord God making earth and heaven.”

我們可以這樣意譯﹕「當耶和話上帝造地和天的時候。」

“At the time when the Lord God made earth and heaven.”

《聖經》後來又有另外一種用法﹕

[4] 「後來的日子」 (in the latter days),或「到那日」 (in that day),指的是偉大的日子 (great period of time)。



基督徒常喜歡討論《創世記》第一章裏「日」的長短。

這樣的討論益處不大。原因很簡單﹕上帝並沒有啟示很多資料讓我們可以說什麼。

希伯來文 yom一字好像英文的 day一樣,可以有很多方面的含義 (connotations)。

這個字被用在本章,並不能證明什麼。

可是我們可以提出重要的幾點﹕



[1] 第一、第二、第三天不是我們今天經歷的,以太陽計算的「日」 (solar days)。

當時日、月、星還沒有存在;至少還沒有像現今的狀態存在。

我想,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事實。

而上帝在第三天的創造工作,暗示天體的被造是一個過程;日、月、星的被造,發生在比24小時更長的時間。

(譯者注﹕福音派中有承認地球是年輕的學者,也有像楊以德一樣,接受上帝的創造不只是七天,每天24小時。前者以 www.icr.org 為代表。創辦人 Henry Morris著有 Genesis Flood (www.prpbooks.com) 等書。)



我肯定相信,《創世記》第一章給我們的結構是﹕六天,之後有第七天。

我不能接受「架構論」 (framework hypothesis)﹕意思是﹕這裏有創造的六幅圖畫;它們之間並沒有時間上的關係。

這是逃避難題的捷徑,可是理論基礎很弱。

本章強調一個時間上的次序﹕一天、第二天、最後第六天為高潮。

這裏我們可以快快地提一下基督徒常喜歡問的問題﹕

地球有多長的歷史?人類有多長的歷史?

今天大部份人都教導學生說﹕地球有億萬年的歷史,人類也有億萬年的歷史。



《聖經》並沒有明說,人類歷史有多老舊。

意思是﹕《聖經》並沒有提供日期,年數。

無論那些數字終於被證明是正確的,都不影響《創世記》第一章所宣稱的。

我們應該記住﹕大部份科學的研究都以 uniformitarianism 為前提﹕今天我們接受的事實,自亙古都是如此。



可是,神蹟的發生(我們相信有神蹟發生)告訴我們,超自然曾經介入宇宙中。

我不認為我們可以證明地球有多麼老。

因此我不能接受任何人說﹕《創世記》在這個問題上是錯誤的。

我們必須記得,有很多事情我們是不知道的。

就算沒有受過高等科學訓練的人都知道,科學家都根據一些前提 (presuppositions) 和原則作研究的。而科學家並沒有掌握到生命來源的問題 (the basic question of origin)。

只有《創世記》處理這個問題。

這方面的問題,容後討論。





第二天,第三天



在第二天,穹倉(空氣,firmament)被造。

這個字的意思,就是 an expanse。

不是指什麼物質 (a material substance),乃是地上的水,和地球以外的水被分開。

我們只能說這麼多。

在第三天,海洋被造。草、蔬菜、樹木開始生長。

我若沒有誤解的話,

第三天開始時,地球還完全被水遮蓋。

在第三天,海洋被造,旱地出現。

這裏的意思是 「實在是乾旱的」(that which is really dry),就是﹕真正乾旱的陸地,樹木可以在其上生長。



試想想看﹕這裏包含了什麼。

我們是否應該這樣理解﹕在第三天,地球像一個滑的、圓的網球一樣出現?

地球先前若是被水遮蓋(《創世記》是這樣告訴我們)的話,

那麼,水不會影響地嗎?海洋成形地時候,山豈不會同時出現?

這樣,可以解釋很多的現象。



還有一點﹕

《創世記》只提到那些對人類生命必需有的事物。

對於其他很多的事,《創世記》並沒有說明。

例如﹕提到草、蔬菜、果樹等,可是我們知道,這些並不是植物的全部。

還有很多其他能生長的植物,《創世記》沒有提到。

我們也知道,果樹需要 pollination。可是這裏並沒有提到。

《創世記》對很多問題都沒有處理。

後來提到人要掌管的魚。

可是上帝可能在最早時間使海洋充滿著生命。當旱地從水中出現時,就是當海洋、山、和山谷成形時,上帝可能存放了一些化石。



我們每人都必須面對一些難題。

現代科學,特別是科學研究的普及者(譯者注﹕如教科書、雜誌、電視節目等),都不提宇宙和生命的來源問題 (question of origins)。(譯者注﹕自從新紀元哲學在1980, 1990年代普及化之後,一部分科學家用東方宗教來解釋宇宙的來源。)

科學家一般都預設地球的物質是從永恆就存在的。

不少人接受「大爆炸」之說 (Big Bang theory)﹕就是,地球的物質從一次大爆炸併發出來;日、月、星辰都是如此。

可是他們沒有正視這些物質的來源問題。

在這問題上,基督教完全有權質問現代(哲學,科學)思想。



人們討論地球的來源;可是我要講論的,是原本物質材料的創造。

這是科學往往避而不談的問題。

他們說﹕這不是科學要研究的問題;乃是屬信仰、宗教、或類似範圍裏的問題。



(楊以德﹕)不是的!

這是每一個人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宇宙若有起源,有真正的創造的話,我們都必須面對這問題。

若這樣解釋﹕當地球從水裏出現時,地的很多erosion都是那時候作成的;為什麼不可能?很可能!

然後,乾旱的地回應上帝話語地吩咐,生出草、蔬菜、和果樹來。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5, “The First, Second, and Third Days,” pp. 40-46.)




VI.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事情是有進展的 。上帝到目前所創造的是沒有生命的物質,不是有機體 ;或是有生命而不能走動的植物。到了第四天﹕有人說,科學就在這裏與《創世記》衝突。日、月、星在第四天開始存在。有人說﹕這裏用的希伯來字是指「上帝使天體出現」 。常見福音派人士這樣解釋,包括新版的《斯哥福聖經》。這理論令人費解,但不符合希伯來文的字意。福音派人士強迫原文說出本身不存在的意義,這作法不能鞏固福音派信仰立場。這裏用的動詞是 ‘asah – 上帝造出 (God made) 。我們若直譯這字,就能解決問題;容下詳解。



《創世記》到目前為止提供了宇宙發展的歷史。其他天體,為什麼不可能經歷了平衡的發展?第一節說﹕「上帝創造了天和地。」(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意思就是如此。《創世記》1﹕1並不是說﹕「上帝創造了地。」說的是﹕「上帝創造了天和地。」除了天和地以外,可能還有其他天體的平衡發展。第四天這些其他天體被造﹕日、月、星。《聖經》並沒有說它們是從無被造的。物質已經存在。我們甚至可以說,到第四天為止,射到地球上的光,是從這些天體的一個而來的;現在,這天體被稱為太陽。我認為這是第四天的意義﹕上帝在這時候構造 (constituted) 我們目前所知道的宇宙,不論宇宙是不斷膨脹的與否。你若這樣解釋經文,我想可以解決很多難題。《創世記》的焦點是地球。我們若記住這點,我們就看到,我們沒有權要求《創世記》告訴我們它並沒有宣稱要告訴我們的事。



注意經文是多麼清晰;簡短地述說,卻說了這麼豐富的道理。有人抗議說﹕這是以地球為中心的文學 (geo-centric),地球被視為萬物的中心。這種異議並不完全無理。《創世記》的確是以地球為中心的。可是,「地球中心論」可以有兩種。第一種「地球中心論」的意思是﹕教導一些不符合事實的東西,例如﹕堅持地球是宇宙萬物的中心點 ,太陽圍繞地球轉等。《創世記》並沒有教導這樣的「地球中心論」。《創世記》裏沒有一句話是不符合事實的。第二種「地球中心論」的意思是﹕從地球的觀點討論一切其他的題目。從這重意義上,我們都是「地球中心論者」,這是不能避免的事。我們會說「外太空」 (outer space)。這豈不是現代科學名詞?從什麼角度是「外」太空?我們如此說話,用的是什麼標準?就是這個地球!今天,最高級的科學家討論外太空時,我們是否應該告訴他們,他們是地球中心論者,因此拒絕他們所說的? 不過,人們就是用這種態度討論《聖經》!



我們說「仰望」和「俯視」;可是,那裏是「上面」、那裏是「下面」?我們並沒有其他說話的方法,對嗎?當保羅說﹕「不要含怒到日落」,《聖經》並沒有說錯。你要保羅怎樣說才對?你要他作一番科學學術討論嗎?他若這樣作,你就會完全忘掉關於忿怒的教導;後者才是那一節的重點。說「日落」並沒有錯。我們只有這種說話的方式。從這重意義看,《創世記》是地球中心論的。《聖經》只不過說大的光管理日、夜、四季、年份;這是事實。太陽和月亮還有其他的功能;不過它們的確為地球服務,我們須記得這點。《創世記》完全符合事實。沒有人可以證明第一章說了什麼錯誤。我們承認,不能了解的事情很多;可是把第一章沒有要告訴我們的事都歸在它帳上,是錯誤的作法。





第五天,第六天



我們從這裏讀下去,從記載次序就看得出事情是在進展中。第21節又用了 bara’(create, 創造) 動詞。上帝創造了海裏的大魚、飛鳥、昆蟲、走獸。上帝賜福給牠們,祝福了第五天的創造。現在出現的被造物是有機體,能走動的。有進展,都是為了人類。第六天上帝造了牲畜。為了避免措辭的重覆 (redundancy),25節用了 ‘asah (made, 造)。也沒有提上帝的祝福;都為了準備述說上帝創造人。



《聖經》記載上帝創造人之前,先說上帝心中的計劃 (deliberation)﹕「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巴比倫和其他民族的創造神話都沒有這樣的記述。巴比倫的神明Marduk 神明說﹕「我要造人」 (I will make men)。有些學者認為《聖經》用「我們」來反駁巴比倫故事的創造記載。我不同意。我認為這裏的意思是﹕不只一個位格在說話 。這不是上帝莊嚴 (majesty) 的復數。上帝不是在咨詢天上宮廷的使者, 因為無論是創造或救贖,上帝都不參考天使的意見。這些話惟獨是上帝說的,意味著說話的不是一個位格。這裏是《聖經》第一次暗示三位一體的教義,解釋了復數的使用﹕「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的形象,祂的樣式,都是《聖經》獨有的觀念。



上帝創造人,有別於所有先前發生的事﹕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1﹕27用的是 bara’一字﹕「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這裏突顯的是人的獨特性。人是上帝一切創造的高潮,或「冠冕」 (crown)。人超越一切先前被造的。萬物都為預備人管理大地而立。然後上帝向人宣告祂的賜福,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欽定本 (KJV, 1611) 譯作﹕ “Replenish the earth.” 意思就是﹕ “Fill the earth.” 古英文字 “replenish” 的意思就是 “fill.” 可是有人在 “re-” 方面大文章,宣稱亞當之前還有人類。“Replenish” 的 “re-” 一點不是這方面的證據!希伯來文是 “fill” 的意思。上帝這樣賜福給人;大地在人的面前。然後《聖經》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1﹕31)注意第一章的進展過程,直到人被造,乃是上帝創造的高潮 。



還要注意一點﹕每一天都指明﹕第一天 (day one)、第二天、第三天 、第四天、第五天,然後第六天 (the sixth day)。只有第六天用了冠詞 (definite article)。這是創造高潮的日子,是人從上帝的手而出的日子;人,有別於所有其他被造物。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6, “The Fourth, Fifth, and Sixth Days,” pp. 47-51.)



VII. 如何看待進化論


我們必須考慮進化論提出的問題。當然,很多人認為《創世記》在這點與進化理論衝突。我們不斷聽到人說﹕接受《創世記》第一章是過時的想法 (naïve),這裏代表著古時候以色列人的創造神話 (cosmogony)。人類文明進步,已發現事實不是這樣一會事。人類今天比起古代已經有更高級的宇宙來源觀念。



真的如此嗎?



「進化論」是指什麼?《創世記》用的詞是﹕「各從其類。」「類」一字定義比較鬆散,不能與英文 species 一字等同。應該視為英文 kind(中文﹕種類)的意思。意思是﹕沒有一種生命會生產與自己有別,與自己的本性相反的生命。人,必定生人。貓必然生貓,狗必然生狗,如此類推。沒有mutations 的可能。我們知道,mutations的確發生,可是生出來的不會在本質上與父母不同。當然偶然會有怪異的生出,可是一種生命不會生出與他本質上不同的生命。生命的生養是各從其「類」 (kind) 的;「類」這個字在《創世記》第一章用了好幾次。



有人說,進化論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他們對《創世記》第一章提出異議,要求我們基督徒作出解釋。為什麼太陽未造之前有光?六天若是每天24小時,如何解釋人類長遠的歷史?這些都是典型的問題。讓我先聲明,沒有人可以回答所有關於《創世記》第一章的問題,讓全人類滿意。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在這方面需要面對現實。我不喜歡看見基督徒總是站在防守一方的;有些信徒為自己的福音派信念道歉,好像需為這些感到羞恥的。我認為,進化論本身有很多的問題;應該是時候了,讓我們來質問進化論者,要求他們來回答他們一方的難題。



在這裏我們須要分辨「無神論的進化論」和「有神論的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後者認為上帝用進化作為祂創造的方法。祂改變一個低等的生命成了人;祂這樣作,結果是低等動物成為人。但我不相信一個人可以接受《聖經》的教導,而同時接受「有神論的進化論」。我們最多能作的是扭曲事實說,第一個男人的身體是從較低等的動物進化來的。你不能信女人的身體是進化而來,而同時接受《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夏娃是如何被造的。上帝使亞當沉睡,睡時上帝拿出一條肋骨,從肋骨造成女人。上帝將女人帶到男人面前,看他叫她什麼名字。男人立刻體會她與他的關係是獨特的,與其他動物截然不同。你若接受《聖經》的教導,就不可能接受女人的身體是進化來的。你若宣稱自己相信《聖經》,最多可說的是,第一個男人的身體是從低等的動物進化而來的;而我個人的意見是,連這一點也不成立。這樣作是扭曲事實,為了迎合科學的宣稱。





進一步考慮進化論帶來的問題



若必須摒棄「有神論的進化論」,還有什麼選擇?只剩上文所提的「無神論的進化論」,意思是一個完全不是人的生命,進化變成了人。這是進化論最基本的論點,是進化論立場的據點﹕非人,變成為人。不錯,上帝可能讓這事發生;可是《聖經》並不容許我們如此相信。因此,我要質問那些置上帝在腦後不理的進化論者(這是進化論的本質)一些問題。首先﹕什麼是使非人成為人的成因?在這裏介入億萬年的時間是沒用的,因為就算有億萬年的過程,到了要變成人的一刻,非人與人之間的鴻溝還是存在的。是什麼成因作成最後的改變?這是至終的問題。人有身體和靈魂,意思是人可以思想,理論,可以計劃,構想,有向上帝禱告的能力。他的本性裏有宗教性,若有用雙腳走路的動物卻沒有宗教性,牠就不是人。這些能力從那裏來?「無神論的進化論」對這些問題並沒有什麼答案。可是我們有權利提出這些質問。



這裏還牽涉另一個問題。進化若真的發生,男女兩性從何而來?必需有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兩性之間區別的來源是什麼?有人提出解釋的理論,可是都不能解釋。有人說﹕很巧的,一個非人變成男人,另一個變成女人。這兩個若都成為人,相交了,生了孩子,我們可以再質問進化論者﹕孩子們的妻子從哪裏來?(就像人們多年來質問《聖經》﹕該隱的太太從哪裏來?)還是老舊的問題。可能有人理論﹕曾有一段時期,很多非人變成人。若真的如此,為什麼有這個現象?那麼其他沒有變成人的非人到哪裏去了?他們會說﹕適者生存嘛,這個原則在這裏可管用了!有些非人進化不了。他們變不成人。他們若進化不了,他們有很多時間可以「生存」成為「適者」;世界上有很多「適者」的動物比人更加「適存」。那麼,這種的進化為什麼不在今天發生?「無神論的進化論」若是真的,我們為什麼不能進化成更高等的生命?我們沒有人認為自己的實況是滿意的。進化為什麼停止了?我們為什麼沒有變成更好的生命?我們不斷的試圖,卻不成功,不是嗎?為什麼人,所謂進化過程的高峰,能作一些動物不能作的事?我曾經拜訪過德國希特勒的集中營。它們今天成為歷史勝地,提醒我們參觀的人,人類竟然能作出這樣卑賤、令人嘔吐的事來。動物不會這樣作。動物會為生存而掙扎,可是牠們不會像人這樣行事。他們不像人,會計劃邪惡的鬼事。





上帝,創造主



因此我們又要回到最基本的問題﹕整個過程是如何開始的?最原始的細胞﹕它因什麼存在?雖然有各種的宣稱,事實上沒有進化的證據。所存在的證據不是進化的證據;乃是發展 (development) 的證據,除此並無其他證據。科學沒有證據證明,一種生命曾改變,成為與牠本質上不同的生命。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問題,我們有權質問進化論者,要求他們提供答案。而最基本的問題是﹕生命從哪裏來?為什麼最高層、最優秀的動物不能禱告?牠們不能進行理性的溝通。牠們不能作人能作的。世界上最低層的人,遠遠高過最高層的動物,因為人有敬拜上帝的能力,他可以被帶領成為上帝的兒女,他可以靠耶穌基督為上帝而活。沒有一種動物有這種能力。我大膽相信《創世記》第一章,一點不羞恥。可是要我堅持進化論的任何一部份,我會覺得羞恥。



我們承認,還有不能回答的難題。進化論者也有未解決的難題。我只提到其中的一些而已;重要的是,希望讀者仔細思考。當你面對誘惑,要懷疑《創世記》第一章,以為相信它太幼稚、太天真的時候,不要忘記﹕進化論者還須正視很多問題,很多他不能回答的問題。



因此我們在《創世記》第一章裏讀到宇宙被創造的事實;上帝是創造主,祂在其中被高舉。我們看到上帝如何逐步使地球從無形的狀態,成為一個適合人類生活的居所。我們也看見人是上帝最高貴的創造;世界擺在人面前。這就是我們面對的挑戰﹕我們的生命滿有意義。我們要進入世界,為我們造物主的榮耀而活,要為基督的緣故將生命每一個層面奪回,因為這是祂的世界。我們要用盡上帝賜給我們的所有才幹,有所有的方法宣告﹕這是天父世界;我們是祂造的;我們在地球上站立不移,都為祂的榮耀。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7, “What About Evolution?” pp. 52-57.)







VIII. 有兩個創造故事嗎?



你若翻開一本近年出版的舊約導論,大概會讀到作者堅持《創世記》有兩個不同的創造記載。好幾年前有一本書面世﹕《聖經為上帝的話》 (The Bible as the Word of God)。作者宣稱聖經是上帝的話,可是也是人的話。為什麼說也是人的話呢?因為《聖經》裏有錯誤。當這些人士一開始列出《聖經》的錯誤時,你就知道他們會說什麼了。他們會說﹕《聖經》最先的錯誤,乃是有兩個創造的記載,一個在第一章,另外一個在第二章,兩者之間有出入的地方。我不清楚這論點什麼時候開始流行;不過,背後的預設是,摩西五經是由不同文件組成的,一個被稱為祭司文件 (P – Priestly),另一個是耶和華文件 (J – Johovah)。後者又與伊羅氏文件 (E – Elohist) 文件組合,成為耶伊文件 (JE)。據說,《創世記》第一章來自祭司文件 (P – Priestly),第二章則來自耶伊文件 (JE)。他們宣稱兩者來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代表兩個完全不同的觀點;因此,《聖經》一開始就有錯誤,有矛盾。



對我來說,這個「文件理論」 (documentary hypothesis) 造成一個心理障礙。摩西五經若真的由不同文件組成,是後來由編者 (redactor) 組合的,那麼我們必需承認摩西五經是一本很不尋常的書,不是一般人可以作得到的。這肯定是歷史傳下來的書中最偉大之一,不論誰寫的一定是天才,是藝術家。這位編者若將摩西五經寫成今天的版本,不論他是誰,肯定是不平凡的人。可是,事實若真的如此,為什麼他在一開始時就大錯特錯,將兩個彼此矛盾的創造故事編起來呢?他若果然是天才,他不會意識到,將兩個矛盾的創造故事編在一起,是很不合理的嗎?可是,現代學術興起之間,似乎沒有注意到這裏有兩個彼此矛盾的創造記載。因此,對那些很輕鬆的說有兩個不同的創造記載的人來說,他們至少需要考慮這個心理障礙。



讓我們再仔細一點讀《創世記》﹕《創世記》真有兩個彼此矛盾地創造記載嗎?照我看,設定一個編者 (redactor) 的批判理論造成的問題,遠比《聖經》自身提出的難題更複雜。我再問一次﹕《聖經》的卷首,是否真有矛盾?我並不認為如此。我們只需要讀一下,《聖經》究竟怎麼說。若有人告訴你《聖經》裏有錯誤,先去《聖經》看看,究竟《聖經》說什麼。不要開始不理《聖經》的來討論這些問題。你看到《聖經》事實上說什麼之後,這些所謂「錯誤」往往就會自動消失。





上帝的安息



我們已看到第一章是按時間次序記載萬物的創造,說到上帝使地成形,好讓人在其中居住。然後我們注意到上帝祂宣告祂所造的一切是「甚好」的。第二章繼續告訴我們上帝安息了,意即祂停止工作。在第二章的開始,我們要注意一點﹕希伯來文《聖經》與英文一樣說,上帝在第七天安息了。在那天,「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2﹕2)(God ended (finished) his work which he had made; and he rested on the seventh day from all his work which he had made.) 你若仔細查考希臘文譯本(七十士本,Septuagint),特別是 Codex B 抄本,會發現是這樣說的﹕“And God finished on the sixth day his work which he had made.”(上帝在第六天歇了祂一切的工。)就是說,希臘文的譯本用「第六天」取代「第七天」。為什麼會如此?我認為希臘文的翻譯員認為,若說﹕「上帝在第七天歇了祂一切的工」會給讀者一個印象,似乎上帝在第七天作了一點工作,然後才停止。比方說﹕我若今天完成油漆我的房子,意思就是我今天還在油漆,而我今天停止油漆。因此希臘文譯員可能這樣理論﹕上帝若在第七天歇了祂的工作,祂一定在第七天作了一些工作,然後安息。可是我們不需像希臘文翻譯員這樣在原文上作修改 (emendation) 。我們可以接受希伯來文《聖經》所說的,一字不改。這裏用的動詞常是以宣告式 (declarative) 出現的,它的意思是﹕上帝在第七天宣告祂一切的工作都完成了。(And God on the seventh day declared finished the work which he had made.) 這裏沒有說,上帝在第七天作了一些工作;希臘文翻譯員若有更好的希伯來文修養,就不會犯這個錯誤。 讓我重覆﹕希伯來文的動詞常以宣告式 (declarative) 出現。阿拉伯文的動詞也有這種用法。在《可蘭經》裏,Allah 往往宣告一個人是撒謊的﹕似乎是祂最喜愛講的話之一。





標題抑結語 (Superscription or Subscription) ?



現在讓我們來看第四節﹕「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這一節是了解《創世記》的關鍵之一,雖然也是《聖經》裏最被誤解的一節之一。有些很能幹的人,書本裏字的意義隨便由他們擺佈。他們在第四節也是如此,愛說它的意義是什麼就說什麼。



「創造天地的來歷」是標題 (superscription)而不是結語 (subscription)。意思是,這句話介紹了下面要講的。我怎樣知道的?這句話在《創世記》出現了十或十一次;每一次出現時都有這個意思;每次都是用作標題。其實上,隨著 Moffatt 的聖經翻譯本,不少學者認識到這點,可是他們卻說,這句話出現在不正確的地方。它應該在《創世記》1﹕1出現。因此 Moffatt 的譯本這樣說﹕ 「這是上帝開始創造天地時,天地如何被造的故事。」 (This is the story of how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ere formed when God began to create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這表示 Moffatt 承認2﹕4「這是天地創造的來歷」 (“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是標題,而不是結語。



可是有些學者就不肯正視這事實。因此 Anchor Bible 如此翻譯這節﹕“This is the story of how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were formed,” 作為前面段落的結論。可是這種翻譯並不正確;而 Anchor Bible 在翻譯《創世記》的多處都不準確。我認為他們在多處都把自己的主見讀進經文裏,創2﹕4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句話的意思不是﹕這是天地如何被造的「故事」。這裏 toledoth (英文:“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中文﹕「來歷」);希伯來文 toledoth 字根的意思是「生出」 (bear, beget)。這裏的名詞,是來自字根的 causative stem。字意的翻譯是﹕「這是天和地生出的事物」 (These are the things begotten of heaven and earth;或 things produced by heaven and earth)。最近有一本荷蘭文的書面世﹕《創造與樂園》,作者是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的Gispen 教授。書中為《創世記》第一、二、三章希伯來文原文作了仔細的分析。我非常高興看到他的結論是堅決的;必需理解創2﹕4為標題。他也指出,這裏所表達的不是「故事」而是「所生出的」。因此這個標題所指的是﹕「這是天地所生的事物」(These are the things produced of heaven and earth)。





「來歷」 / 「後代」 (Generations)



讓我們注意這句話的涵義﹕我們這裏讀到的,不是創造的記載,因為《聖經》已經提供了創造的記載。其實,《創世記》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是創造﹕從1﹕1到2﹕3。這是很段的部份。第二部份可以稱為「歷代」 (the genealogies)﹕從2﹕3到《創世記》的末了﹕50﹕26。「這是天地的generations」 (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告訴我們,這裏不是繼續創造的記載,而是乃是從天地而出的事物,特別是人﹕人的身體是從被造的「地」造成的。有人說,既然說到「天」 (heavens),因此以意味著人的靈魂是非物質的,是從天上來的。我們不能確定這點。但是重要的是,這裏說到「這些事」 (these things),意思是第二章要講述的是天地所生出 (produced, begotten, generated) 的事物。



注意這節與創1﹕1之關連﹕「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是天地的來源。

上帝創造了它們。這裏進一步不再述說創造,乃是說,上帝所創造的天地生出了什麼。我想我們可以堅持這點。《聖經》親自告訴我們下面要講論什麼。《聖經》沒有說這是第二個創造的故事。完全不是!《聖經》說,現在要告訴我們天地生出了什麼。可是高等批判 (higher criticism) 的學者們繼續堅持這句話是結語。甚至《標準希伯來文字典》 (Standard Hebrew Dictionary) 在這一點上在翻譯上也犯了錯誤。



比方說,讓我們看《創世記》講到 generations 的另一處。「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 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Terah, 創11﹕27)。繼續說什麼?是否他拉的出生與生平?不是;這方面已經述說過了。下面記載的是他拉所生的,就是亞伯拉罕,而下面整段所記載的都是關於他拉的後裔,亞伯拉罕的事。《創世記》用到 generations這個字的句子,每次的意思都是如此。有趣的是,每一次用上這句,上帝的應許要臨到的子民,就越發清楚顯明 (narrowed down)。從最廣義開始﹕天地;然後﹕「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創5﹕1)。《聖經》不再提動物了;只提亞當的後裔;挪亞的後裔,閃的後裔,他拉的後裔,等等。《創世記》兩次離開了這條線,講到其他不屬上帝應許 (line of promise) 的家族。然後又回到主題,就是從起初一直到約瑟下埃及的家譜。因此,《創世記》所指的家族,越來越狹窄;從最廣泛的觀念開始,越來越狹窄,因為我們的興趣在於上帝揀選的家族,雖然有各樣的困難,可是上帝如何成就祂對先祖所應許的話。因此,我們必須知道,「這是天地的 generations」是一個標題,簡介下面的段落;把它當作上文的結語是完全錯誤的。因此所有指責《創世記》第一和第二章之間有矛盾第理論,都不攻而破。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Chapter 8, “Are There Two Accounts of Creation?” pp. 58-65.)

IX. 男人,女人,與園子



讓我們看跟著來發生的事。很明顯地,所記載的,是從天和地來的事。這些事都是特殊的 (particularistic),關乎人,和上帝把人放在樂園裏;都為第三章的事作準備。請不要誤會﹕我不是說,第二章所記載的與第一章無關。第二章背後有第一章作前提;這從上帝的名字和其他因素可以看出。第一章上帝的名字是伊羅欣Elohim (上帝);第二章上帝被稱為 Jehovah – Elohim (耶和華伊羅欣﹕耶和華上帝),表示耶和華就是第一章的 「伊羅欣」(Elohim)。第二章有幾件事,是以第一章作前提的;顯然地,第一章不斷強調的說﹕「上帝看著是好的」,是為後來的事作準備。因此,上帝原本所創造的,和罪進入世界之後所發生的事,成了強烈的對照。



第二章的第五節在欽訂本 (KJV) 翻譯得奇怪;意思是﹕ “There was no herb of the field, and no bush had yet sprouted because…” 中文翻譯成﹕「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 因為…」。然後提了兩個原因﹕「耶和華上帝還沒有降雨在地上」,和「沒有人耕地」。讀者會覺得奇怪嗎?這是否整個地球的狀況?我很懷疑是這樣。因為,畢竟不需要下雨,花草也可以生長;沒有人耕種,植物也可以長出。我們不作什麼,我們的花園也長出野草,不是嗎?很多植物的生長,不需要人在場。因此這裏的用詞表示是特殊的情況。我想是要突出上帝將要造的伊甸園;目的是表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上帝並沒有把人放在曠野中,而是放在地球最好的地方。上帝為人造了園子,這裏的對照告訴我們,園子若不存在的情況是怎麼樣的。這是第五節的用意。



你可能以為《創世記》接下去會說﹕上帝使雨降下,然後馬上創造了人。可是並不是這樣。這裏用了一個奇怪的希伯來字﹕‘Ed。我不會把它譯為 mist (注﹕中文聖經翻成﹕「霧氣」)。這裏希伯來文用了 ‘Ed。 「‘Ed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 ‘Ed used to go up from the ground to water all the face of the ground.) 這裏用的字是‘adamah (ground, 地),一般的用法是狹義的,不過不是每一次都如此。 我們應該如何理解 ‘Ed?不是霧 (mist)!這個字與一個 Sumerian 文的字有關連,意思大概是指地下的水;這裏所指的,可能是從地下有水發出,或者有一條河泛濫。我們不可以在這裏作武斷的結論。因此這裏的地, ‘adamah,有水,植物可以生長。因此,上帝滿足了第一個條件。然後祂滿足了第二個條件。上帝從土造了人(字意﹕「塵」,dust),將生氣吹在他的鼻裏(意思是﹕帶來生命的氣)。人就成為生命的靈魂,一個活的靈魂(中文《聖經》﹕「有靈的活人」)。





人,一個活的靈魂



《聖經》注釋者在處理《創世記》第二章時,很喜歡用「擬人法」這個觀念。他們這樣說﹕「上帝在這裏好像一個窯匠似的工作。祂像小孩子用泥玩耍一般,用了地上的塵土,塑成一個人的身體。」我們很容易跟著我們的想像力思想。《創世記》真的這樣說嗎?這裏說的是﹕人身體的形狀 (form) 是上帝造的。我們必需假設上帝到世界上來,用祂的手指撿起一些塵土,塑成人嗎?我想事實不是這樣。《聖經》若不是這樣說 – 不論英文或希伯來文 –你會怎樣說?你會怎樣表達﹕上帝給人身體的形狀?不就是說﹕祂塑造了人嗎?祂用了地上的塵土,使人的身體成形。《聖經》就是說了這麼多。我認為很多《聖經》注釋者過分用了他們的想像力。他們認為這個觀念很幼稚。可是,真的很幼稚嗎?若不這樣說,要怎樣說?



因此《聖經》說,人的身體是從地的塵土而來。這節經文為第三章要說的作了準備﹕身體並不是人的全部﹕人「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3﹕19)。人被創造的記載(2﹕7)表示,上帝直接造了人的身體,排除人的身體從低等生物進化的可能;因為人是上帝在此時此地用塵土造人的。不僅如此,人的身體並不是人的全部。我們知道,人死後有屍體存在,可是屍體並不是那個人。人不只如此。上帝吹了一口氣;因為上帝吹了氣,所以人在被造時就是「有靈的活人」 (a living soul),有生命的靈魂。上帝吹氣進入人的鼻孔。這裏我們又必需說﹕這個事實還有別的表達方法嗎?我們必需假設,這裏就像人工呼吸嗎?我認為不是。我們不知道上帝是如何呼吸的。這裏肯定是「擬人法」的詞句;可是若不用擬人法,我們沒法講論上帝。你若要用「擬人法」這個字(我不喜歡用這個字),意思就是「以人的樣式 」(in the form of man)。我會改說是「擬神法」 (theo-morphic),意思是﹕我們是上帝的形像,我們必須作的,乃是按照上帝訂下的形式。我知道這樣說也有困難。

你若用「擬人法」來形容這些詞句,那麼你每次講論到上帝時,你都在用擬人法。《創世記》第一章充滿著這類詞句;「上帝看著」,「上帝說」,「上帝稱」,「上帝分開」等等。有限的人的頭腦,只能這樣講論無限的上帝。可是 Samuel R. Driver在他的注釋裏大談《創世記》第二章裏的所謂「擬人法」;不少其他的作者也如此。可是,這麼美的真理,還可用什麼方法來清楚表達,叫人明白?人,身體和靈魂,都來自創造主的手;人有上帝親自吹氣進入他裏面﹕就是這個人,在第三章要面對試探。上帝準備了人。上帝也準備了園子,好叫人管理它,因為經文說上帝造了人之後,立刻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



在這裏有一件事,要我們考慮如何解釋《創世記》第二章。我在上文堅持,第一章必需按時間的先後次序來解釋。這點可以從事情發展的次序,思路的進展看出。還有,第一章強調時間上的次序﹕第一天,第二天等。可是第二章卻不是這樣。第二章沒有給我們時間上的先後次序;上帝在這裏一步步的講論,準備在第三章述說人面對試探。這裏的事情,不一定按先後次序記載。你若按先後次序讀的話﹕人先被創造;然後上帝設立伊甸園;然後人被放在園子裏;然後園裏的樹木生長。沒有樹木的園子是怎麼樣的園子?還有,園子裏有四條河。然後人又被放在園子裏。你若堅持用先後次序解釋第二章,就有這種後果。你得到這樣的的印象﹕上帝造了人。上帝如何安置祂造的人?把人放在沙漠一塊石頭上,然後造伊甸園,才把人放進去嗎?可是園子還沒有形成,因為樹木現在才開始生長;然後上帝第二次將人放進園子裏。因此我不認為,第二章應從時間上的先後次序來理解。



關於《聖經》裏事件的次序,我們必須相信《聖經》的教導。新約福音書中有些經文,不應以時間的先後次序來解釋。一段經文若必須從先後次序來解釋,我們就必需如此作;我認為《創世記》第一章就是如此。一段經文若不可能從先後次序來解釋的話 – 我認為第二章就是如此 – 我們就必須問﹕這章的目的是什麼?我認為第二章的目的是要強調一些事。我們只需記得這一點,就會發現第一章和第二章之間並不矛盾。第二章要強調的是﹕人被創造;人是身體,人是靈魂,因此他能面對試探。《聖經》先處理了這些。然後第二章所著重的是園子。可是《聖經》並沒有完整地描述伊甸園﹕「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我認為我們必須理解,伊甸和伊甸園不是同一回事。希伯來文「伊甸」一字,可能是「喜悅」 (delight) 的意思。我不肯定這裏的意思一定是如此。Sumerian 文有一個字,意思是 steppe,平原,廣闊的平原。上帝在這平原的東方設立了一個園子。我不武斷堅持這一點;我的意見是﹕這是「伊甸」的意思。園子被設立了。





人,上帝創造的高峰



這裏我們學了重要的功課。上帝並沒有隨便將人放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聖經》在這裏的神學意義非常重要,我們必須重覆地堅持﹕上帝是世界的創造主;人是祂創造的高峰;上帝將人放在園子裏。上帝把世界上最好的賜了給人。人要在園子裏,為上帝的榮耀治理大地。進化論必須排除所有這類的觀念。按照進化論,人可能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出現,具體在哪裏並不重要;而人出現時他的狀況是最原始的。人並不是創造的高峰;這是進化理論所要求我們接受的。人大概是一樁意外事件,踫巧在這裏存在。我們必需慎重考慮這種哲學的涵義,因為這正是當代的思想模式;這若是真理的話,那麼世界上就沒有定律,沒有權威。你我可以無法無天地隨意生活,因為我們就是自己的法律。基督教的信仰與進化論的哲學是不可能共存的;它們是水火不相容的。不過,請注意《創世記》描述的是多麼美麗﹕人並不是一樁意外。人來到世界上,不是偶然的。上帝並沒有隨便把人放在洞穴裏;這可能是進化論者所假設的。相反地,上帝將人放在一個園子裏,一個特別為人準備的園子。在這一切事上,我們看見上帝如何愛祂所創造的。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實。





上帝的園子



我們再注意這園子。上帝再次說到園子。祂在其中使樹木生長;這些樹對近東的人非常重要。你我習慣看見花草樹木,可是在近東地區,你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須帶太陽眼鏡!花草樹木是罕有的。甚至橄欖樹的顏色也不是翠綠的。可是,若在沙漠中找到一個 oasis – 我在西乃沙漠裏曾看見過 – 那裏的樹木和水源多麼令人興奮,多麼滋潤人們!我們也許要在沙漠注一段事件,才能體會有水是多麼寶貴的福份。所以上帝在園子裏種植了樹木;意思是,這裏是令人悅目的地方,是上帝的園子。不只如此﹕這些樹都是為人預備的,令人悅目,樹上果子好作食物。上帝對人的恩典是多麼的豐富!



我們下面接著讀到,園中有兩棵特別的樹﹕園子中間的生命樹,和分辨善惡的樹。經文一步一步的準備我們領受第三章所記述的。《聖經》在這裏只提到兩棵樹;我認為的確有兩棵樹。有些學者想這樣翻譯﹕「園中的生命樹,就是分辨善惡樹。」 (The tree of life in the midst of the garden, even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這樣翻譯不是不可能;結果是只有一棵樹。可是下文清楚告訴我們,上帝的意思是有兩棵樹。因此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翻譯。提到兩棵樹,是為第三章作準備。



這裏加上了一個括弧 (parenthesis)﹕說到園子有四條河滋潤。我們今天可以指出 Tigris 河,與 Euphrates 河。兩條河的發源地只隔幾尺而已。 可是我們沒有另外兩條河的資料。我們不知道它們在哪裏;研究這問題也沒什麼意思。Delitzsch 在他的《樂園在哪裏?》 (Where Is Paradise?) 一書中討論關於伊甸園的地點的各種理論。我們今天找不到伊甸園。就算我們站在伊甸園那裏,我們也不會知道,因為那地方已經面目全非了。今天我們有更美的道路進入真伊甸園裏,乃是藉著第二位亞當,耶穌基督。我們關心找到那個真樂園,比找到原本的伊甸園來得重要!



因此我們看見上帝的美善是多麼豐富,祂預備了這個水源充足的園子給祂所造的人。上帝把人放在園子裏有特定的目的,要人修理、看守它。「看守」究竟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我們只可能從我們墮落的角度去思想修理樂園。我們修理花園,要除野草;防止動物進來踐踏花草。伊甸園裏會有這類的問題嗎?我想,我們不能回答這些問題。「看守」這個動詞只告訴我們,人有責任,這工作是為了上帝的榮耀。我們不應為工作感到羞恥。工作實在是我們的福分。上帝創造我們的本性,我們需要工作。我們需要有任務去完成,亞當在樂園裏有他的任務。這些都是為第三章作準備。



這裏還強調了另外一件事﹕人不可孤獨生活。上帝說﹕「不好,人的本性向分開。」(楊以德直譯原文﹕Not good, the being of the man to his separation.)我要為他造一個幫助他的配偶。(楊直譯﹕I will make for him a help that is meet for him, or a help that corresponds to him.)亞當需要這樣一個助手。一句話,準確地,優美地講述了女人的尊貴。男人需要這樣的幫助;為要說明這事實,上帝把動物帶到男人面前。





為動物命名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了動物,把牠們帶到亞當面前,好叫亞當為牠們命名。很多人認為這裏所講的,是過時的,不可能的觀念。當我開始學習希伯來文的時候,有一位牧師每星期來斯坦福大學教導我們。大部份時間我是班上惟一的學生。當他發現我保守的信仰立場的時候,他就盡力嘗試推毀我的信仰。我不會忘記他怎樣處理這段經文。他說﹕「看啊,這裏有一次的遊行。上帝將亞當放置在一塊石頭上;所有的動物都在他面前走過。亞當說﹕「那是獅子。」「那是老虎。」「那個是大象。」那位牧師說﹕「你真的這樣相信嗎?」他試圖將《聖經》講得完全荒謬。馬克吐溫的作品裏也有一段取笑這段經文的。一天晚上亞當回家,夏娃說﹕「那個笨重的動物,你叫牠作什麼?」亞當回答說﹕「噢,我叫牠作大象。」「為什麼叫牠作大象?」「因為牠像一個大象。」



要取笑《聖經》非常容易。可是你若考慮到這裏牽涉到什麼事的時候,你就不會取笑它。還有,進化論若是真理,人若真的從非人進化而來的話,人還是有這項任務。人還是需要為動物命名。所以,在你還沒有取笑《聖經》之前,先要記得,其他的理論也必須面對許多的難題。若有動物進化成為人的話,人還是要為動物命名。



《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亞當坐在一塊石頭上,說﹕「那是獅子」,「那是老虎」等。亞當為動物命名時,其實是講出牠們真正的本性。也許亞當開口發出發音,以後這聲音就與這動物有連上了關係。無論如何,這段記載說出人和動物在本質上的不同。人為動物命名;意思是,人有能力了解動物是什麼,牠們的功能是什麼,靠什麼生存,如何服事人等等。亞當帶著照上帝形像被造的身份行事。他能為動物命名。動物不能為人起名,可是人能為動物起名,說明人和其他低等動物之間重要的區別。這裏也為《創世記》第三章第一節鋪路。蛇開口發言的時候,我們發現事情不對勁。



亞當如何完成為動物命名的任務?就好像《創世記》所說的那樣。上帝使人接觸動物。這並不是一定說,動物在人面前好像遊行一般走過。亞當為何不能在正常生活的時候與動物接觸,而認出牠們的本質?他能為所有的動物分類,正確地知道牠們。這裏沒有什麼荒謬,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事件。這個觀念有什麼荒謬,幼稚?《創世記》只不過說明,因為亞當認識所有的動物,所以能給牠們正確的名字。他知道每種動物為什麼存在。雖然如此,動物中沒有一個助手是與認相配的。男人惟一的配偶就是女人,而女人被造是上帝特別的作為。





女人的尊貴



《創世記》在這裏的記載含有很深奧的實際真理;我勸告神學生們,將來當傳道人的時候要這樣作。當一對青年男女來到牧者面前,要準備結婚的時候,《創世記》在這裏的教訓對他們是非常適切的。女人稱為「幫助」男人的配偶 (help);她是「配」男人的幫手 (a help that corresponds to him)。她站立在他面前,與他稱對,沒有一種動物有這樣的地位。因此,上帝在這裏設立了一個順從的事實 (a divinely imposed subordination)。女人要作男人的幫助,當她這樣幫助男人的時候,就完成了她最高的呼召。我們常常開玩笑的說,誰是家庭的老板 (boss)。我們不應該這樣開玩笑。我們應該朝著《聖經》的理想標準努力才對。《創世記》在這裏指出的,與《新約聖經》的教導完全一樣。男人必須作頭,像耶穌基督作教會的頭一樣。這並不是說丈夫是老板。罪惡已經歪曲了婚姻的關係,因此在人類的歷史上,女人常被壓迫到好像奴隸的地位。這是嚴重的錯誤,而今天這種情況還存在在太多的地方。或者有相反的情況。女人強奪了家庭領袖的地位,作了老板。可是這並不令她滿足;也不令男人滿足。



一旦我們還在地上,我們不可能在婚姻中完全反映《聖經》制定的分寸。罪已經闖了大禍,使婚姻的觀念大大受損。可是青年基督徒若在還未結婚之前能看到《聖經》的理想標準的話,一定能幫助他們省去很多婚後的痛苦。男人必須作一家之主,意思是﹕他必須知道自己生命的方向是什麼;他必須在上帝面前有一套計劃;他必須努力完成這計劃。群妻子必須幫助他完成這計劃,當她扮演助手的角色的時候,她是最快樂的。因為上帝是這樣創造她的,所以她必須這樣生活。這並不是說丈夫可以作暴君 – 有些丈夫的確如此 – 也不是說丈夫可以作老板。完全不是!我們看見這種的情況,都帶來長遠的悲劇與痛苦。妻子也不可以作暴君,主宰丈夫,以致他連開口都沒有膽量。男人若讓妻子這樣作的話,他也非常不對。男人若知道自己生命的方向,努力作他在上帝面前計劃要作的事,同時愛他的妻子,像基督愛祂的教會一樣,為她捨己;妻子若願意作一個幫助丈夫的配偶,兩人都願意朝著這個理想前進(這需要雙方作出犧牲),我想他們是幸福的,他們可以得到上帝要他們在地上獲得的快樂。



《聖經》在這裏宣告了非常重要的真理。女人要作男人的助手。可是這也為第三章作準備,因為撒但誘惑了女人,至終使男人也墮落。在第二章這裏,女人被造,本質上與男人相同,男與女都與動物截然不同。《創世記》在這裏又重申人類與動物之間本質上的區別。進化論不可能被考慮。



最後,第二章結束時說,男人和女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一步一步的,第二章為第三章撒但試探的記載鋪路。第二章何等的美妙;我們若說第二章只是另外一個創造故事的話,就看不到第二章真正的信息。第二章不是第二個創造故事;它自有自己的信息,很重要的信息。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9, “Man, Woman, and the Garden,” pp. 66-79.)



X. 人的墮落﹕寓言,神話,抑歷史?


我們已經看見,《創世記》第二章為第三章作準備;兩者有著密切的關係。我們讀第二章的時候發覺,經文一步一步的帶領我們的思想,告訴我們有很重要的事情快將來臨。第三章一開始就說﹕「蛇」 (Now the serpent)。這幾個字是原文所強調的。希伯來文句子開始的字,就是作者要強調的重點。這句中,「蛇」就是要讀者注意的主角。



《聖經》說﹕「 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這句話非常難明白。「蛇」就是一般蛇的意思。除了這個以外,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可是問題是﹕蛇從什麼意義上特別「狡猾」?有些寓言裏,狐狸是狡猾的,牠老是籌算詭計,比人、別的動物更聰明,可是我們不常想到蛇會這樣的狡猾。《聖經》說蛇比一切動物更狡猾的意思是什麼?這句話與下文有關;下面人要面對一個他能理解的誘惑﹕蛇要試探人,順服上帝與否。我們還是要問﹕蛇怎能被稱為狡猾?這句話帶我們到故事的幕後,指出蛇是撒但的工具,因此能試探人。我們只能說這麼多。可是我們注意到,蛇是上帝創造的。「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上帝創造了其他的動物,可是蛇比一切更狡猾。牠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處理這問題之前,讓我們注意一件事實﹕蛇說了話,從第二章的角度看是非常奇怪的。我們回到亞當給動物命名。亞當這樣作時,他的身份是上帝按祂形像所造的人。惟有按照上帝形像造的才能講話,才能思想。動物沒有這種能力。動物不能給人分類,像人給動物分類一樣。牠們不可能描述人,好像人描述動物一樣。人不是動物的助手,動物是人的助手。《創世記》將人和動物分得很清楚。人講話,動物不應該講話。可是蛇在這裏的確講了話,因此是非常不尋常的一件事。這件事是不正常的。亞當與夏娃知道只有他們才會講話,可是這裏有動物講話;因此夏娃應該馬上察覺到這不是按正常秩序的事。





這是寓言 (Fable) 嗎?



當然,有人認為這一章只是寓言。寓言裏的動物會講話。歷史上有幾集寓言;《伊索寓言》是最有名的,除了《伊索寓言》以外,別的寓言裏動物也會講話,這些故事都很有趣。我們讀這些神話,感到別有一番滋味。故事通常有它的教訓,這些教訓是實際做人的智慧。因此在《伊索寓言》裏有狼也有羔羊。羊在河的下流喝水,狼在上流喝。可是狼指控羊污染了水,這給牠藉口侵犯羊,殺了牠。故事的教訓是不錯的﹕邪惡的人總會找到犯錯的藉口。可是我的意思是,我們不會相信狼真的開口說話,也不相信羊會同樣地回答。寓言只不過是表明一個教訓的故事;當動物說話的時候,我們知道這只是作者的寫法 (literary device)。我們是否這樣看《創世記》所記載的?當《聖經》說蛇講話時,我們是否在讀《伊索寓言》那類的故事?我回答﹕我們立刻看到事情不是這樣。在《舊約聖經》動物是不講話的。除了巴蘭的驢子和這裏的蛇,沒有別的例外。再者,你若不相信《創世記》第三章,而認為是寓言的話,你必須找出故事的教訓。寓言有教訓,可是這裏的記載並沒有教訓。因此,把《創世記》第三章當作寓言來看是不公道的。





這是傳說 (Legend) 或神話 (Myth) 嗎?



近代學者們想盡方法否定《創世記》第三章的歷史記載的可靠性。有人說,這雖不是寓言,可是肯定屬傳說 (legend)之類。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傳說。這些都是傳下來的故事,沒有什麼害處;《創世記》第三章就是這種的故事。可是,這解釋真的令我們滿意嗎?這章誠懇地解釋了世上罪的來源,若說是傳說則有點不對稱。再者,第三章的人物曾在第二章出現,在第四章再會出現。三章之間互有關連,合起來說明罪是如何進入世界。完全不像一篇娛樂讀者的故事。經文的態度嚴肅,與傳說截然不同。



我們還有更重要的理由,反對第三章是傳說,容下文解釋。這裏我要指出,有些學者稱第三章為神話。現代學術界中「神話」一詞不一定指神明的故事。我們上學的時候大概都會讀過神明和女神們的故事;當時我們雖是孩子,都知道這些是不可信的事。這些不是真理。可是近代的學者們說,神話不一定與神明和女神有關;可能只是一個說出宗教真理的故事。因此與寓言不一樣。神話也不只是說到古代英雄或人物的故事。神話的用意是提出宗教真理;不過用故事形式說出。《創世》記在這裏是否神話?這裏記載的,是否與歷史無關,只是一個說出我們需要學習的宗教教訓的故事?





這是比喻 (Parable) 嗎?



我沒有回答關於神話的問題之前,我像提出,有些學者認為《創世記》第三章是一個比喻 (parable)。「比喻」又與「神話」不同。比喻也是帶有宗教教訓的故事。新約聖經充滿著這種故事。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常說比喻,祂說比喻時一定作出應用,即說出比喻的教訓。主的門徒透過這些比喻學到很多教訓。舊約也有很多比喻,每一個比喻都有教訓。大衛王犯了姦淫之後,上帝差遣先知拿單,向大衛說了小母羊羔的比喻。拿單清楚知道自己不可能直接與王理論,指出他的罪過。大衛當時的心情可能令他殺掉問太多問題的人。所以拿單以講簡單的故事開始。「有兩個人,」他說。「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的一隻小母羊羔以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長大,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富戶家裏;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王聽完了故事,心中充滿著忿怒,立刻開始判是非﹕「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因為他沒有憐憫的心。」拿單在這一刻準備好說出故事的教訓了。他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他向大衛講起道來。拿單說這故事的用意不是要娛樂大衛,乃是令他承認自己的罪。因此他說比喻,然後應用這比喻的教訓。



所以我們看到,比喻裏有教訓。主耶穌常常這樣作。比喻中有應用,有教訓,這是比喻的特質。可是《創世記》第三章沒有這種特性。人被誘惑之後,故事沒有說出教訓。《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我們不要好像亞當夏娃一樣,在試探面前讓步。《創世記》完全沒有指出應用;只記載了作者認為是歷史的事實。我們必須常常記住這一點。



我們看見新約聖經非常支持這種解釋。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比較了亞當的行為與基督的行為。正如亞當作了一件事,基督也作了一件事。保羅說亞當作的事若不是事實的話,亞當這人若不曾存在的話,我們是否應該認為基督也從沒有存在?亞當所作的若只是神話,我們憑什麼知道基督所成就的工作不是神話?亞當若不是歷史人物,那麼我們不需相信基督也是一位歷史人物。這正是保羅論據的重點。《羅馬書》第五章第12至21節,每一節都說明這點﹕「所以,正如因一人…」 (Wherefore, as by one man…) 例如,看第18節。 「因此,正如因一人的過犯,定罪臨到眾人,同樣地,因一人的義行,稱義一致得生命也臨到眾人。」(楊以德譯羅5﹕18﹕Wherefore as by the transgression of one man it is unto all men to condemnation, so also by the righteous act of one man it is unto all men unto justification of life.) 這是《聖經》中最深奧的宣稱之一。仔細主義這裏說了什麼。「所以」,是引言,將這句話的兩部份連接起來﹕正如這是事實,同樣地,那也是事實。保羅就是要說﹕「 正如因著一人(就是亞當)定罪臨到眾人。」 (As by the transgression of one man (that is, Adam) it is unto all men to condemnation.) 換言之, 保羅的意思是,眾人都在定罪之下的原因,就是因為一個人,亞當的事實(見本書附錄)。然後保羅帶進結論﹕「同樣的,因為一人的義行,」 (So by the righteous act of one) – 指我們主耶穌的死和復活 - 「稱義以致得生命,也臨到眾人」(it is unto all men unto a justification that results in life.)。主耶穌的義行,與亞當的過犯對照。保羅說的是,基督徒說領受的稱義,是基於耶穌基督的義行;而耶穌基督的義行在這裏與第一個人的過犯比較。歷史上有兩個人代表人類。第一個人來自地 (of the earth) ,是屬地的 (earthy)。第二個人是來自天上的主。第一個人若是神話中的人物,從來沒有存在過,那麼整個關於第二個人的論據是廢話。請注意這是多麼的重要。保羅相信亞當是歷史上的人物,相信他的歷史性 (historicity);《羅馬書》既然是聖經的一部份,我們可以相信保羅所說的﹕亞當曾經存在。因此我們不能隨便亂說亞當是神話故事的人物。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10, “The Fall of Man: Table, Myth or History?”, pp. 80-87.)





XI. 人的墮落﹕主要的特點



學者們又提出另一種方法解釋《創世記》第三章。他們說,這個故事代表所有人的經驗。「亞當」就是所有的人,所有的人就是「亞當」。為要支持這論點,他們帶進希伯來文「亞當」 (Adam) 一字,說字義就是「人類」的意思。你是亞當,我是亞當。全人類每一個人都是亞當。我們當如何看待這種說法?他們說,亞當的經歷就是我們每人的經歷,這章經文的用意是要警告我們提仿誘惑的陷阱。我們都會面對誘惑,我們必需與之鬥爭,我們必需抗拒;我們若讀懂亞當的故事,就能體會向誘惑讓步是怎樣的悲劇。這就是本章的意義了。



讓我們更加仔細的讀第三章,看看這種說法是否正確。亞當所經歷的,真的是全人類所經歷的嗎?完全不是!亞當的經歷不是我們的經歷。惟有亞當一個人經歷了那次的試探。當他面對誘惑的時候他還是一個無罪 (innocent) 的人;當他在撒但面前讓步之後,他成了一個罪人。當你我在試探面前讓步的時候,我們並不成為罪人。我們已經是罪人了!我們並不墮落,進到罪和痛苦的狀態中。我們生下來就在罪和痛苦的狀況中。我們身為墮落的罪人,我們會向誘惑投降,我們這樣作的時候,我們的心會越發剛硬,可是我們犯罪的時候,並不成為罪人。亞當犯罪時,成為一個罪人。我們已經是罪人。亞當一次的行為,就墮落了。我們已經是墮落的人。因此亞當的個案與我們完全不同。亞當所經歷的,並不是所有人經歷的。亞當的經歷完全是獨特的。只有亞當和夏娃兩個人經歷到這個轉變。因此要說「亞當」就是每一個人,是不能成立的說法;他的經歷並不是我們的經歷。事情比這種解釋嚴重的多。





罪的來源的惟一記載



現在請各位注意,《創世記》是人類歷史中惟一的文件,解釋罪和痛苦為什麼進入人世間。巴比倫的創造故事中沒有墮落的故事。相反地,神明們從頭開始就是作惡劇者。除了《聖經》以外,其他的古代文件完全沒有墮落的記載。Ovid的 Metamorphoses 可能是最恰當的例子了。Ovid解釋說,曾經有一段日子,人類與宇宙都沒有什麼問題。沒有病痛;人們並不互相欺騙;可以說,是一個「烏托邦」 (Utopia) 似的政體。Ovid沒有考慮到上帝的因素;可是人類過的好好的。突然間,萬事都改變了。有病痛,有欺騙,等等。這是古代文學中最像《創世記》第三章的文件。可是Metamorphoses 並沒有解釋事情為什麼這樣改變。完全沒有一個墮落的記載,沒有解釋人類改變真正的緣由。



我們今天的狀況,不僅僅是不快樂而已,不僅僅有病痛,人類彼此欺騙等等。事情比這個嚴重得多!《聖經》的教導是﹕我們活在墮落的狀態中,我們的心完全敗壞。我們不只是心中敗壞;我們在上帝面前滿有罪孽,我們不可能搭救自己。惟一的救法,只有上帝可能成就;而上帝的確成就了。《聖經》告訴我們的信息是絕對獨特的。換言之,你不可能視《創世記》為眾多類似文學作品中的一篇。不是的。這章的記載完全是獨特的。世界中沒有一本書與它相似。其他民族的創造故事完全不能解決這裏提到`的問題,因為它們連問題之所在都不了解。我再說,《創世記》第三章是完全獨特的。我們說了還會再說。亞當的經歷並不是每一個人的經歷。



我們讀《聖經》其他的經文的時候,會發現這章的用意,是要告訴我們事情的確如何發生的。我的意思不是說,這章裏沒有象徵的意義。這裏有象徵性的觀念,可是我們必需解釋得正確,特別是園子的兩棵樹。樹有象徵性的意義,可是這並不是說,樹沒有的確存在。從一種意義上看,亞當是人類的代表,這點很重要。可是我們並不否認,亞當這個人的確存在。我們的主耶穌曾經引用《創世記》。新約聖經引用《創世記》。很清楚地,新約聖經認為舊約所記載的事實,是真正發生過的歷史事實。蛇的確說了話。我們不能只視它為寓言;我也處理了其他的理論,一一的攻破。它們多不幫助我們正確了解《創世記》第三章。





狡猾的蛇,狡猾的措辭



蛇的措辭非常的狡猾。希伯來文的 particle可以這樣翻譯﹕「是啊!上帝真的說你不可吃園中樹上的果子嗎?」 (Yea, ath God said ye shall not ea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s of the garden?) 我們差不多可以聽到撒但的語氣!牠似乎在暗示﹕上帝為什麼那麼吝嗇?為什麼不給亞當夏娃一件好東西?「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祂多麼的凶惡!」(Has God really said this, that you must not ea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s of the garden? What a mean thing that is!)我們這樣讀到撒但的進路。夏娃這樣回答牠﹕「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s of the garden we may eat, bu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 that is in the midst of the garden, God has said, ye shall not eat of it, neither shall ye touch it, lest ye die.) 夏娃的動機可能是好的,可是她的回答並不正確。首先她說的太籠統。她用了復數,不是單數。上帝是這樣對亞當說﹕「…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In the day that thou eatest thereof, dying thou shalt surely die.) 夏娃用的是「你們」,不是「你」。還有她多說了一個字﹕「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Ye shall not eat of it, neither shall ye touch it, lest ye die.) 「摸」這個字可能不只指接觸;很可能與「吃」這個果子是同意詞。不過,夏娃在上帝的命令上畫蛇添足。



我們可以辯論,夏娃對上帝的命令是解釋錯誤,還是引用不正確。我想是後者,因為她給了那惡者所想要的機會。我們要在這裏學到功課。不要與撒但理論。

我不是說,撒但會坐下來和你聊天理論。不是這樣!我想馬丁路德將墨水瓶扔向魔鬼時,他並沒有擊中牠。但是,路德對撒但的打擊,不是用墨水瓶,乃是藉著他的寫作和講道。我想魔鬼在路德身上特別花了很多事件,因為路德忠於基督。魔鬼放過我們許多人,不來干擾我們,因為我們沒有給牠什麼麻煩。可是我們若對主基督忠心的話,魔鬼就會非常關心。我說不要與魔鬼理論,不要作下來與牠聊天,只不過想你記得主耶穌是怎樣作的。我們面對邪惡的時候,不要為這罪惡想藉口。你要作的是記起《聖經》﹕「經上記著說﹕不可…。」處理罪惡的惟一辦法就是訴諸《聖經》。我們若這樣作,試探和那試探人者就會逃跑,遠離我們。



我想夏娃在這裏失足。她應該馬上意識到事情不妙。我前面說過,她應該馬上知道,蛇是不會講話的。可是她與蛇理論,就給了魔鬼留地步,牠就明目張膽地說﹕「你們不一定死。」(Ye shall not surely die.) 魔鬼的用詞又凶猛又強烈。希伯來文的意思是﹕「 不!」(No.) 「不!」是牠喊出來的第一個字。「不!」意思是說,他們認為會死這個意念是錯誤的。英文《聖經》翻譯﹕ Ye shall not surely die. (中文聖經﹕「你們不一定死。」)這樣翻法太弱了。希伯來文說﹕「不!你們不會死的。」(No, ye shall not die.) 意思是﹕「上帝所說的是不對的。你們不會一定死。」 (The statement of God is not true. Ye shall not surely die.) 因此夏娃在這裏面對一個選擇﹕選擇上帝,還是撒但。



你想夏娃是一個中立的人嗎?她是否考慮一下上帝的命令,然後又考慮一下撒但的話呢?我完全不認為是這樣。我認為她已經站在魔鬼那邊了,不然她不會聽魔鬼的話。沒有「中立」這回事的!我們要就是跟隨基督,要就是敵對祂 (for Christ or against Christ)。無論如何,這裏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一個我們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是我們若意識到問題的存在,就能理解它的本質。





選擇的自由



上帝任憑亞當夏娃使用他們的意志;他們是自由的。他們沒有外來的壓迫, 必然要犯罪。我們可以確定這一點。撒但沒有能力強迫他們犯罪。他們的選擇,是自由意志 (free volition) 的選擇。他們選擇了行惡。



讓我們到故事的幕後,探索事情的深層。一個靈魂的選擇,是按照他的本性的。讓我們用上帝作例子。《聖經》說,上帝不可能撒謊。撒謊是違背上帝本性的事。上帝不能背負自己。他不能作違背祂本性的事情。祂不能撒謊。祂不能作邪惡的事。你若稱這事實為「限制」的話,沒有問題,可是這是一個有福的限制。我們的主不可能向那惡者投降的。這裏有一個難題。你可能會問﹕「那麼,主怎能真的被試探?」我不會回答這問題。我只知道《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基督面對的試探是真實的;可是我們也知道,主從頭到末了是無罪的。我們不可能考慮主耶穌犯罪的可能性。



亞當夏娃被造時是良善的。「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看啊都甚好。」 (God saw all that he had made, and behold it was very good.) 問題是﹕「 罪怎會住在一個良善的靈魂裏?」人性怎樣會改變?讓我們用重生 (regeneration) 來作比喻。我們知道當一個人是在罪惡過犯中,不是一位信徒時,他沒有能力來到基督面前。他是死的,一個死人不能作活人作的事。今天很多傳福音的工作否認這真理。比方說,我在青年聚會中常聽到講員這樣說﹕「上帝已經為你的救恩作完一切事了。祂不能再作什麼,現在祂的手好像被捆綁一樣;你得救與否,完全視乎你的決定了。」我的回應是﹕我們得救若真的視乎我們的話,我們必定是失喪的,因為我們完全沒有改變自己的能力。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來到上帝面前。我們是被造的,已經失喪,墮落;必須靠上帝的靈的能力才能使我們回轉,以致得到新生命。主耶穌說﹕「你們必須重生。」可是正如我們不能使自己出生一樣,我們也不可能使自己重生。我們出生到這個世界是被動的;同樣地,我們重生也是被動的。我們不可能使自己重生。



上帝的靈很奇妙地運行。祂吩咐我們傳講福音,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吩咐人們﹕「要相信主耶穌,你就必得救。」可是這些話並不是耍魔術。我宣講這話,可是這些字本身不能作什麼。但上帝的靈用奧妙的方法,使聽到這些話的靈魂重生;一個被重生了的靈魂,第一個合理的動作,就是來信靠主耶穌基督。他們若問﹕「我重生了沒有?」我會回答﹕「你相信主耶穌基督嗎?你是否信靠祂作你的救主?」你若信靠基督救你,你就是被重生了的人,因為沒有還在罪中的人會信靠耶穌基督救他。我們不能違背自己的本性行事的;我的本性若是墮落的本性,我就是與上帝為仇的。我恨惡上帝。我憎恨上帝的話語。我恨惡上帝所代表、所堅持的一切事。只有當上帝藉著重生開我悟性的眼睛的時候,才會「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現在我愛上帝。我愛上帝的話語;我愛祂的子民;我愛祂的聖工。可是我一天還在墮落的狀況中,我不可能來親近基督。我知道這真理含有奧秘。可是我清楚知道,沒有一個人曾經救過另外一個人。沒有一個人能救別人。惟有上帝的靈才能將一個墮落的靈魂帶到新生命中;只有聖靈能重生一個靈魂,能改變他的本性。



慕迪先生 (Dwight L. Moody) 一次預見一個躺在水溝上的醉漢。醉漢對慕迪說﹕「我是你帶領歸回的人 (your converts) 之一。」慕迪這樣回答他﹕「是的, 大概是我領你歸回的;因為你若是聖靈帶領歸回的話,你今天不會在你的光景中。」我要說的就是這點。人不可能救人。我們不能自救、自拔。我們不能改變自己的本性,就好像斑豹不可能除掉自己的斑點一樣。我們不可能改變自己。改變人性,須要上主的恩典。只有掌主權的上帝能賜我們新的本性。我們一旦得到新的人性,我們心中的意念,我們所愛慕的都與以前截然不同。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11, “The Fall of Man: Its Main Characteristics”, pp. 88-96.)



XII. 人的墮落﹕附帶事件



讓我們回到《創世記》﹕是什麼改變了亞當夏娃的本性?夏娃若向魔鬼讓步,她的本性肯定已經墮落了,而亞當效法夏娃的立場,因此也已經墮落了。可是,是什麼導致這個本性上的改變?神學家用一些拉丁文字句來討論這事,意思是﹕他們能犯罪 (able to sin),他們能不犯罪 (able not to sin)等。這些聽起來很有學術味道,可是並沒有解釋任何事。而當你講道的時候也用這些拉丁字的話,聽起來好像有道理,可是你並沒有解釋任何事。我們不能解釋這事。我們不知道罪怎能在人良善的靈魂中找到居所。因此,我們不可能解釋,人類的第一對男女怎樣在本性上改變;不過我們知道,這肯定發生了。



還有一個比較次要的問題,就是﹕這改變在什麼時刻發生?是當那惡者與夏娃講話,夏娃回應牠的時候?我相信是的,就在那一刻。可是我們不能肯定判斷。可是我恐怕,當蛇說﹕「你們不一定死」的時候,牠是向一個已經站在牠一方的人說的。





撒但的欺騙



請注意撒但在這裏如何運作;我們可以作一番心理學研究。當牠說﹕「你們不一定死」的時候,牠毫無掩飾,直接了當地說了謊話。這種直接說的謊話,一般來說並不害人太甚。當你發現某某人是在撒謊,你很快就察覺到,你就馬上不再跟他來往了。一個小孩知道,父母不許他吃糖果,然後吃到滿面都是糖果,又跟母親說﹕「我沒有拿糖啊!」,他不是再欺騙母親,他是直接了當地在撒謊。聽者並不受欺騙。撒但有時會這樣作,只要符合牠的目的。可是還有更有效的欺騙方法,就是控告某人的動機不良。蛇看出夏娃已經在聽牠了,因此牠得寸進尺說﹕「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這裏我們看出撒但的理由﹕牠擊中了要害之處。撒但經常這樣作。我們若以為撒但提供的論據都是客觀的話,就是大錯特錯了。



讓我們思想當代教會的現象。教會中有時會有爭辯。辯論是必需的,因為往往牽涉上帝的真理。可是往往教義上的問題不能提出公開討論,這是最悲哀的。總有人提出人格方面的爭辯,指控某某持對方意見者的動機。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經驗,就是參加了我們神學院的團隊。我們(注﹕指威敏斯特神學院教授們)不是在每一件事都同意的,特別在細節上;可是我們能提出問題來討論,每人說出自己認為正確的立場;然後我們一起出去用午餐,好像辯論從沒發生過。為什麼能作得到?因為每人都誠懇說出自己認為對的事,所以我們可以維持友誼的精神。在我們的長老區會 (presbytery) 中也是一樣﹕為此我非常感謝上帝。我們之間有意見的分歧;可是不同的意見並不影響到弟兄們的友誼,因為每人說出自己認為對的看法。我們在教會中必需有誠懇的討論。若不是這樣,教會會滅亡。我們必需不斷的考慮上帝國的事情,其中必定有意見的分歧的。我們必需期許有辯論,而辯論必需在愛中進行。我們必須彼此尊敬,就算在意見不同的時候也是一樣。這樣作的話,我們就發現誠懇討論的重要性。在宗派的層面上也是一樣。宗派中的成員之間必定有意見上的分歧;可是奇妙的是,我們可以尊重對方不同的意見。我們可以在愛中不同意,我們可以認定,對方是愛主的信徒,雖然我們不會在每件事上完全同意。我們必須有這種出自基督之愛的彼此尊重的心。這樣一來,其他的信徒有自由持不同的看法。這些意見上的分歧是出自坦誠的心。基督徒可以這樣相處的話,真正的合一就能成就。我認為基督徒之間的合一是一件事實。每次基督徒聚集的時候,我們都看見這合一。有意見不同的時候,我們在愛中討論,我們發現每人都在誠懇、努力理解《聖經》的教導。這是真正的基督徒合一,因為是建立在基督的愛上。可是這不是魔鬼的戰鬥術;而我們發現,站在魔鬼一方的人,往往採取牠的技巧。



基督的教會裏最大的醜聞 – 不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新教 – 就是教會裏的政客玩弄政治。這些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講話可以不擇手段。胡斯 (John Huss) 被焚殉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人們往往在幕後操縱,只為壓迫對手。我與已故梅欽博士(J. Gresham Machen) 同工,就常常經歷到這點。沒有人敢公開的反駁梅欽的論調,可是他們會毀壞他的聲譽。他們會捏造謠言,這些謊言造成長遠的傷害,沒法補救。而人們往往願意相信謊言而不願意接受真理。這就是撒但的戰術。基督徒在這裏可以學一個實用的規則﹕若有人在你面前指控某某人的人格的時候,不要聽他。不要相信。這話可能是真的,可能不是真的。無論如何,不要散播謠言;不要傳出去。搬弄是非是很可怕的事。有時我覺得這是最邪惡的罪。你可以透過搬弄是非毀掉一個人的名譽;這樣作,撒但最高興。散播謠言使一個人在骨中腐爛,可以完全毀了這個人。一個牧師在衛護真理,傳播關於他的謠言很容易;因為這樣作非常有效,可以造成嚴重的傷害。你可以暫時阻擋他的見證;可是那人所衛護的若是真理的話,請記得,真理早晚總會再次浮現。上帝必定為站在祂一面的人辯護;這是非常奇妙的事。真理至終必定得勝。我們必須協助衛護真理的肢體,拒絕相信撒但散播關於他們的謠言。關於已故梅欽博士的謠言,真是五花八門。它們都是虛假的,可是有很多人相信。我說了這麼多,因為在《創世記》第三章撒但就是採取這樣的策略﹕「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



撒但所說的特別有害,因為表面看起來是對的。《聖經》的確說﹕「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是的,眼睛的確明亮了,可是不是撒但所指的﹕「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表面上,是的!上帝知道善惡。良善是上帝所愛的,因為良善表達祂的本性。邪惡是上帝所恨惡的,因為邪惡違背祂的本性。亞當夏娃的確認識了善與惡。可是他們乃是以墮落者的身分認識善惡。他們現在愛邪惡,恨惡善。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可是撒但一字不提。牠用了這個表面的真理來控告上帝,同時欺騙夏娃。牠暗示上帝留著一些好處不給他們﹕「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 (“Ye will be as gods, knowing good and evil.”) 這裏的涵義是,上帝不願意人得到祂自己所有的。換言之,上帝是妒忌的。這是非常邪惡的作法,而撒但今天仍然這樣鬥爭。今天很多流行的哲學與神學學派,都向人宣告,只要放棄正統基督教的信仰,接受他們的人生觀,就可以心想意成;背後往往都是撒但的這種策略。魔鬼今天還在這樣作工。



我們必須指出魔鬼的一方面,就是牠沒什麼創意。撒但今天提出的謊言,與牠在伊甸園對夏娃所說的,完全是同一老調。牠提供給夏娃的,就是所謂「新倫理道德」。牠向夏娃說的,言下之意是﹕「夏娃啊,不要聽從律法。權威毀滅生命。愛才是生命之律啊!因此你要表現自己,而你若要作一個自由人,不被傳統與權威捆綁的話,吃這個禁果,你就變成神明一樣,知道善惡。」與撒但今天所講的一模一樣。最新的神學,最新的倫理,箇子裏與撒但在伊甸園提供給夏娃的沒有兩樣。



夏娃作出了回應。她聽了蛇的謊言,看著樹上的果子,又悅目又好吃。可是她現在是站在撒但一面來看。她吃了果子,又給了她的丈夫;他也吃了。有人會問﹕「這段時間亞當在哪裏?」《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我相信他也在場,因為她給他果子吃﹕英譯 「與她一起的丈夫」“her husband was with her”。《聖經》沒有詳細記載,我們也不能多說。



現在《聖經》說,他們的眼睛明亮了,因此撒但所說的,表面上的確發生了。 可是明亮的眼睛看見的,可不是撒但所應許他們`的。現在他們明亮的眼睛看見的,乃是自己真正的境況;更準確地說,他們眼睛明亮了,看見自己真正境況的後果;而他們在羞恥中看見自己境況的後果。他們現在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他們誤解了赤身露體,嘗試遮蓋自己。在這以前,他們不覺得羞恥。他們以前從一個正直的原則,從上帝啟示的角度來判斷萬事。現在他們從一個墮落的人的角度來判斷萬事。因此,從今以後,亞當與夏娃所有所說和所想的,基本上都是錯誤的。因此他們嘗試遮蓋自己的赤身,自己的羞恥,這是人類第一次嘗試補救自己墮落的情況的悲劇,以後在整個人類歷史上陸續發生。這裏我們看見人類第一次嘗試靠行為得救。這是第一次墮落的人類嘗試改善世界,用自己手上有的條件來彌補處境。他們為自己作衣服。當然,這並不令他們滿意。





罪帶有罪孽 (Sin Involves Guilt)



這裏我們清楚看見墮落人類的本性。罪首先帶來人心的敗壞 (corruption),我們可以從亞當夏娃的羞恥看出這點。「人心比誰都詭詐,誰能識透呢?」(耶17﹕9)這是罪所帶來的第一件事實。人的心必須改變,才能進入天國,才能到上帝面前。人的心必須改變,而只有上帝才能給人一顆新心。問題若只是這麼多,已經夠悲哀的。可是,還有其他的問題接踵而至。



罪不只包括人心的敗壞,還有在上帝面前的罪孽 (guilt)。因此,「天起了涼風」,當亞當和夏娃「聽見神的聲音」的時候,就躲藏起來(創3﹕8)。他們再不能面對上帝。罪包含在上帝面前的罪孽,我們所一個靈魂有罪 (guilty) 的時候,意思是他配受指責,並必須面對懲罰。墮落的人不只有一顆敗壞的心,更在上帝面前有罪,不能面對祂。我非常強調這一點,因為今天普救主義 (universalism) 正罪在基督教圈子內復興。可是這種異端並不以「普救論」名義出現;他們說﹕全人類都已經與上帝和好,人們需要知道的就是他們已與上帝和好。人類都必得救。沒有人會失落。(譯著注﹕這就是巴特 Karl Barth 和新正統神學 Neo-orthodoxy 的說法。)最近有神學家這樣說﹕「我不認識一個在地獄裏的人。」這是今天信仰的潮流;我們只終都會被上帝接納。可是,這並不是《聖經》所教導的。罪包含在上帝面前的罪孽;有罪的罪人不能在上帝面前站立。可是我們感謝上帝,有得救之路,使人從罪的權勢得救,從罪的罪孽得救。得救之法在第二亞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順服義行。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12, “The Fall of Man: Its Accompaniments”, pp. 97-104.)



XIII. 《聖經》對彌賽亞的第一次預言


《創世記》第三章的高潮在第十五節,上帝向蛇宣告的應許。我們已經看見,亞當夏娃的罪包含了心的敗壞,和在上帝面前的罪孽。他們聽到上帝在園子的聲音的時候,不敢面對上帝。因此上帝以愛心一步一步地,用問題來帶出他們真正的境況。然後我們來到第十五節的高潮。我們先注意,是上帝主動﹕「我又要叫你… 彼此為仇。」上帝這裏不是鼓勵,不是勸勉人要與蛇彼此為仇;上帝在這裏採取了主動。救恩從頭就是本乎恩;完全出自上帝 (of God),上帝若沒有採取主動,人類就沒有救恩。



第二,我們注意到人類得救,在於女人第態度完全的轉變﹕「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意思是,女人必須學會,認識蛇是她的敵人,上帝才是她的良友。這裏並沒有意味著蛇必須改變態度,因為蛇從來就是人類的仇敵,雖然牠以人類的朋友身分出現,雖然牠給夏娃一個錯覺,所作所為的是為了她的好處。牠其實是她的仇敵,牠要毀滅女人的靈魂。因此,那惡者並不須要作出什麼改變;可是人必須看出,蛇並不是人的朋友。這裏的意思是﹕人的態度必須完全





p. 106 -> p. 110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Chapter 13, “The First Messianic Prophecy”, pp. 105-110.)



XIV. 附錄﹕上帝與亞當立的約


(摘自﹕E. J. Young, In the Beginning: Genesis Chapters 1 to 3 and 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Carlisle,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6. Appendix, “God’s Covenant with Adam”, pp. 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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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ION PROBLEMS



p. 1. Sumerians

p. 2. Mesopotamia

p. 3 Ovid, Metamorphoses

p. 3 Activitistic philosophy

p. 5 Temporal clause

p. 5 parenthesis

p. 5 independent statement

p. 6 Massorete(s)

p. 6 accent

p. 6 disjunctive accent

p. 6 main clause

p. 6 coordination

p. 11 Psalm 103:7

p. 14 Polynesia

p. 14 circumstantial clause

p. 14 nominal clause

p. 14 verbal clause

p. 16 psychical

p. 17 derived from

p. 18 connotations

p. 18 framework theory

p. 18 uniformitarianism

p. 19 firmament

p. 19 expanse

p. 19 pollination

p. 20 erosion of the earth

p. 22 redundancy

p. 23 definite article

p. 24 naïve

p. 24 mutation(s)

p. 26 Elohim

p. 26 documentary hypothesis

p. 26 redactor

p. 27 declarative

p. 27 causative stem

p. 28 Amster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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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林慈信
录入时间:     2/16/2006 4: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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